中巨芯(68854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20:46:30 中财网
原标题:中巨芯: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中巨芯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6年 9月 24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6月 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931.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13,072,4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322,101.9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6,750,318.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9月 1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第 467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监管协议。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 9月 1日  
募集资金总额191,307.24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80,675.03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不适用?适用,30,675.03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名称累计投入 进度(%)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
 中巨芯潜江年产 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 品项目86.472026年 5月
 10.07万吨/年电子湿化学品扩能改造项 目54.612026年 12月
 集成电路用湿法刻蚀及清洗液项目60.162026年 12月
 电子级硫酸配套年产 15万吨高纯三氧 化硫项目0.692027年 5月
 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不适用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不适用
 剩余超募资金不适用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 实施□是?否  
(四)投资方式
1、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6年 9月 24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最近 12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5年 9月 25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最近 12个月(2025年 7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序号现金管理类型实际投入金额 (万元)实际收回本金 (万元)实际收益 (万元)尚未收回本金 金额(万元)
1大额存单、定 期存款87,469.55115,921.461,623.8330,950.09
2结构性存款133,760.00133,760.00203.500.00
合计1,827.3330,950.09   
最近 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82,362.00    
最近 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27.42    
最近 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75,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30,950.09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44,049.91    
注1:上表中“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注2: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3: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4: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使用期限内发生。

注5:上表中“实际收益”为最近12个月赎回相关产品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6年 8月 3日和 2026年 8月 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6年 9月 24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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