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立智能(92000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酉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酉立智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酉立智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359号文核准,酉立智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20.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8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763.5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112.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5 年 7 月31日,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5]第 15-00002号《验资报告》。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新增发普通股 168.0450 万股,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031.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3.41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57.99万元,到账时间为 2025年 9月 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超额配售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5]第 15-00003号《验资报告》。 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 1,288.3450万股(含超额配售),募集资金总额为 30,907.4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 2,936.96万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7,970.44万元。 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延期原因 慎评估,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决定对“智能化改造及扩建项目”募投项目的预定完成时间进行合理调整。现将本次延期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公司“智能化改造及扩建项目”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稳步推进建设,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但受到公司厂区整体布局调整影响,目前无法空出场地进行设备智能化改造,同时该项目涉及的部分技改设备生产制造时间较长,无法在原募投项目计划时间内完成交付。 (二)延期后的计划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公司将密切跟踪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全力防范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稳步推动实施募投项目,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8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会议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智能化改造及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7年 2月 8日。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酉立智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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