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92049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6-137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 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并行科技 股票代码:9204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文路 1号启瑞广场 1幢 2205-9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成嘉园 13号楼 11号地下一层 B25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11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 12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7 一、备查文件 ················································································ 17 二、备查地点 ················································································ 17 附件 ······························································································· 1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吕大龙先生系清控银杏南通基金之私募基金管理人清控银杏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西藏龙芯、银杏华清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清控银杏南通基金、银杏华清与吕大龙先生、西藏龙芯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公司股东吕大龙先生、西藏龙芯、清控银杏南通基金和银杏华清互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其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16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并行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6年 6月 18日通过公司在北交所披露《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103),并于 2026年 7月 10日披露《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公告编号:2026-114)(以下统称“《预披露公告》”),计划自《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 2026年 8月 3日起至 2026年 11月 2日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11,6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00%,其中,清控银杏南通基金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5,3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652%;银杏华清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6,3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34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 12个月内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清控银杏南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1,723,751股,银杏华清持有公司股份 566,33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84,287股,占公司总股本 15.1601%。 清控银杏南通基金于 2026年 8月 5日至 2026年 8月 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 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89%,银杏华清于 2026年 8月 5日至 2026年 8月 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 37,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12%。 本次权益变动后,清控银杏南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1,663,851股,银杏华清持有公司股份 529,26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87,3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000%。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交易信息及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银杏华清于 2026年 2月 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6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43%,减持后持股数量566,336股,持股比例为 0.9348%。 除上述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股票交易记录; 5、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亦可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上市公司: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 1号院 2号楼四层 联系人:师健伟(董事会秘书) 电话:010-82780511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年 8月 7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银杏华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26年 8月 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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