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00270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的报告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12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7402号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世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江世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浙江世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世宝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7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987,747股,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2,987,747.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61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9,999,995.6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499,999.96元(其中税款198,113.21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46,499,995.71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2,610,363.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087,745.02元,每股可得净额为人民币10.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0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罗溪支行系监管协议签署主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的下属支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增加孙公司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江苏省常州市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延长募投项目“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期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项目予以结项,拟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242.79万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及对应孳息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实际补充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当日的实际金额为准。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公司承诺将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投资于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4,758.46万元,实际投入金额较承诺投资总额少241.54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科学、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形成一定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4年5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59.8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8,047.82万元。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00.15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主要聚焦未来转向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落地,布局汽车智能化线控转向控制技术、汽车线控四轮转向控制技术、高安全性转向控制模块化设计技术。因此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全面产生效益,累计实现收益情况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29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14,29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5年4月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2024年度累计滚动申购结构性存款产品31,000万元,实现收益122.42万元。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6年4月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2025年度累计滚动申购结构性存款产品25,100万元,实现收益48.96万元。
[注2]公司“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原投资总额50,000万元,规划产能为:智能电动循环球转向系统16万台套/年、智能电 液循环球转向系统8万台套/年、转向中间轴300万台/年、电动转向管柱140万台/年、机械转向管柱100万台/年。项目实施完成并达产后,预计 年平均销售收入约195,042.22万元、新增年利润总额18,133.42万元。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净额及项目实施现状统筹审慎实施,募集资金实际投向为转向中间轴原有产能更新改造及新增产能75万台/年和电动转 向管柱27万台/年。其中,新增产能和电动转向管柱相关工程均尚处于建设期。暂未产生效益[注3]详见本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六(三)之说明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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