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生物(920685):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
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73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中的2,637,454股股份尚未使用,鉴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37,454股股份用途,由原定的“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53),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9日。因权益分派导致公司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为13.4元/股,价格调整后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2,640万-5,092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截至2024年2月8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37,454股,占公司总股本2.88%,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69.41%,最高成交价为12.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8,208,376.2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55.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本次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对于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鉴于上述回购股份的三年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用途由“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1,515,941股减少为88,878,487股,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及意见 1、2026年8月5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