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688591):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于 2026年 8月7日上午 10:30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人,实到 3人。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刘宁作为召集人、主持人,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原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磐启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交易工作。 但鉴于市场整体环境等情况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发生了一定变化,为维护多方利益,经公司审慎考虑并与交易相关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本次终止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 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以下无正文)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8月 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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