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300184):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报告书
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6-052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非限售。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3、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注销。 4 19.00 / 、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 5、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15,789股至1,578,94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至0.1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 6 、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 8、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尚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2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 2026 8 7 2026 、回购方案实施情况: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 年月日召开的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目前暂未开始实施。 11、已回购股份的出售计划、处理情况,与回购方案的差异:本次回购方案暂未开始实施。 一、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方案情况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①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②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③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④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⑤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①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9.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价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①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②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9.00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78,947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14%。 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5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9.00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15,789 0.11%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获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且不超过回购实际使用金额的90%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具体事宜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7)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9.00元/股(含)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1,578,947 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股,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315,789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①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00元/股)全额回购进行测算:
②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元股)全 额回购进行测算: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45,118.1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21,483.54万元,流动资产为608,105.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按照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3,000万元测算,回购金额分别占上述指标的0.40% 0.71% 0.49% 、 、 。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所用资金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业务; 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③如监管部门关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要求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④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⑤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⑥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 、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026年7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回购股份方案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2026 8 7 2026 年月日,公司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回购股份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含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3 、通知债权人及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2026-053 的公告》(公告编号: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如有)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东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尚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制作重大事项进展备忘录,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申报义务。 5、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4www.cninfo.com.cn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根据公司目前资金规划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及时筹措到位。 6、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①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②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③如在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方案的,公司将披露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④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二、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下列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 、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