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301321):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一)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9:41:30 中财网
原标题:翰博高新: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一)

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6-049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晶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晶科技”)拟与普通合伙人北京中今睿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今睿智”)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照忠先生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产业基金宁波睿智壹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计划认缴规模为人民币10,500万元,王照忠先生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博晶科技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照忠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投资事项为关联交易。

(三)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照忠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主要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今睿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327124806U
法定代表人:王海平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2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北庄村华盛路142号政府办公楼223室-634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北京诺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3243.2%
完美时代投资(海南)有限公司33833.8%
黄莉佳20020%
王海平303%
合计1,000100%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中今睿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今睿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登记备案情况:中今睿智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13045)。

经查询,中今睿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
1、博晶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3MA8NHLMR31
法定代表人:蔡姬妹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6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元山路5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有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淬火加工;喷涂加工;真空镀膜加工;电泳加工;塑胶表面处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76.32%股权。

经查询,博晶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101785863E
法定代表人:谭勇
注册资本:37,144.105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5年3月16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一路1号院2号楼8层办公A801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变压器、电抗器、组合式变压器、特种变压器及各种配件、组件、零部件;修理电抗器、开关控制设备、变压器;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电脑图文设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未经专项审批项目不得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查询,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自然人有限合伙人
(1)姓名:王*忠,身份证号:110101**********1X;
(2)姓名:谭*,身份证号:110102**********51;
(3)姓名:宋*,身份证号:410202**********21;
(4)姓名:黄*明,身份证号:370212**********31;
(5)姓名:姚*,身份证号:320583**********53;
(6)姓名:胡*惠,身份证号:430321**********27;
(7)姓名:黄*勇,身份证号:352202**********39;
(8)姓名:李*,身份证号:320902**********59;
(9)姓名:杨*平,身份证号:110108**********15;
(10)姓名:张*锷,身份证号:440181**********76;
经查询,上述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照忠,男,中国国籍,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王照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除上述关联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参与投资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与公司及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合伙人信息、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名称:宁波睿智壹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KHYJE56B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6年7月6日
基金规模:已认缴规模为9,000万元人民币,新增后计划认缴规模为10,5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均以人民币货币形式认缴出资。

基金管理人:北京中今睿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今睿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南楼A9067-5室(承诺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计划出资情况: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 元)出资比例
北京中今睿智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1000.95%
谭*有限合伙人1,10010.48%
博晶科技(滁州)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9.52%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有限合伙人1,0009.52%
宋*有限合伙人1,0009.52%
黄*明有限合伙人1,0009.52%
姚*有限合伙人1,0009.52%
胡*惠有限合伙人1,0009.52%
黄*勇有限合伙人1,0009.52%
李*有限合伙人1,0009.52%
王*忠有限合伙人5004.76%
杨*平有限合伙人5004.76%
张*锷有限合伙人3002.86%
合计 10,500100.00%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照忠先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不在产业基金中任职。除此以外,合伙企业与公司及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不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备案登记情况:基金尚处于备案成立阶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完成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程序后,基金将会进行增募新增。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协议主体
详见“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之计划出资情况。

(二)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自本合伙企业交割日起算,至交割日的第五(5)个周年日止。尽管有前述约定,为实现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有序退出,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决定延长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两(2)次,每次一(1)年;此后,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并经持有合伙权益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可继续延长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三)缴付出资
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10,500万元。其中,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100万元,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10,400万元。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货币方式出资。除执行事务合伙人另行决定,每一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缴款通知的要求一次性实缴出资完毕,执行事务合伙人一般应提前五(5)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有限合伙人应不晚于付款到期日将当期应当实际缴付的出资额按时足额缴付至缴款通知指定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四)退出机制
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或通过其他符合届时适用法律和规范规定的方式减少其对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出资额的要求。

(五)投资方向
本合伙企业拟投资方向聚焦新兴科技领域,且拟投资标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六)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本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今睿智担任本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经执行事务合伙人自主决定或经持有超过百分之五十(50%)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本合伙企业可召开合伙人会议,针对本协议约定需由合伙人同意的事项进行讨论。合伙人会议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召集。

(七)收益分配机制
在受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除执行事务合伙人另行合理决定外,合伙企业来源于项目收入的可分配资金应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初步划分,按此划分归属普通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方,归属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协议约定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八)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本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的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有限合伙人未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前提下,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产业基金合伙企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及按照各方出资金额确定其投资权益的比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博晶科技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产业基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及资金优势,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产业项目。

本次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不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七、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周期、监管政策、被投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投资失败或基金亏损等风险,本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王照忠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北京芯进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将其持有的合肥芯东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4,400万元,未实缴)以0元人民币转让给翰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博控股”)。因股权受让方翰博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照忠先生控制的企业,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本次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事项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2、王照忠先生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费用,亦未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九、其他说明
1、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享有一票否决权;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合伙企业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宁波睿智壹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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