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000591):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被冻结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9:37:04 中财网
原标题:太阳能:关于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6-68
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债券代码:524739 债券简称:26太阳GK0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关岭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册亨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关岭公司和册亨公司)近日收到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册亨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扣划含关岭公司和册亨公司在内的公司下属华南区四家子公司银行存款44,090,874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被执行人应承担费用,扣留、提取可供执行的收益,或查封、扣押相当价值的财产。经核实,关岭公司和册亨公司分别开立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被司法冻结,具体信息如下:
一、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

户名开户行银行账户账户性质冻结类 型执行裁定书 要求冻结的 金额(元)账户被冻结 金额(元)
中节能太阳 能关岭科技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营业部851902244 110008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金额冻 结44,090,8743,959.44
中节能册亨 太阳能科技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营业部851902244 110008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金额冻 结  
      3,929.49
合计-----7,888.93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十局)、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鹏辉公司)等联合体中标成为关岭公司、册亨公司等公司下属华南区四家子公司的共享储能电站EPC工程总承包商。水电十局从广州鹏辉公司处采购了储能部分设备(30MW/60MWh),相应款项尚未支付。为此,广州鹏辉公司起诉水电十局及作为发包方的关岭公司、册亨公司等公司下属华南区四家子公司,要求共同支付设备款项。

2026年1月20日,册亨法院一审判决水电十局向广州鹏辉公司支付设备款4,372.8万元及利息,关岭公司、册亨公司等公司下属华南区四家子公司不承担责任。水利水电十局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2026年6月2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二审判决,改判关岭公司、册亨公司等公司下属华南区四家子公司向鹏辉公司支付设备款4,372.8万元及利息,并承担一审、二审受理费50.299万元。

2026年7月13日,册亨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扣划含关岭公司和册亨公司在内的公司下属华南区四家子公司银行存款4,409.0874万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被执行人应承担费用;扣留、提取其可供执行的收益;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裁定书要求冻结的资金金额为4,409.08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货币资金余额的2.0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9%。截至2026年8月6日,公司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货币资金余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较小。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1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1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中节能册亨县双江秧绕1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正在有序开展建设,截至2026年8月7日已并网88.86899MW。

本次资金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非公司日常经营主要账户,上述募投项目如需资金投入还可通过其他资金账户进行支付,本次部分资金的冻结暂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建、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账户的解除冻结工作。若无法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内完成解冻,公司将采取其他方式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款项支付,预计本次冻结不会对上述项目的款项支付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除上述被冻结账户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正常投入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8.1条(六)“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关岭公司、册亨公司等公司下属华南区四家子公司就本案已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获受理,同时就共享储能电站工程的相关损失向水电十局、广州鹏辉公司及相关方另案提起了诉讼。

五、其他说明
本次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不会对公司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不会触发公司债券被实施风险警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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