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000938):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6-08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7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118会议室 5 、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涛 7、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558名,代表股份数1,082,901,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6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 801,457,618 28.0222% 名,代表股份数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3,554名,代表股份数281,443,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4%。 9、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的李静和刘伟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静、刘伟东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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