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300560):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6-067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并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6月26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7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17.9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4名激励对象授予775.2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13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19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72万股。 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20.00万股调整为913.2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782.00万股调整为775.28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3人调整为114人。除上述调整外,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38.00万股保持不变,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和首次授予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数量及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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