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300560):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9:26:35 中财网
原标题:中富通: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6-068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7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75.28万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股票来源: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富通”)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7.99元/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114人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8月7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4名激励对象授予775.2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99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17.99元/股。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2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2,974.3622万股的4.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8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2,974.3622万股的3.4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5.00%;预留138.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2,974.3622万股的0.6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5.00%。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归属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6年净利润扭亏为盈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6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的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15%; (2)以2026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的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15%。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结果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6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并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6月26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7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17.9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4名激励对象授予775.2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是否符合条件的相关说明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8月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14名激励对象775.2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99元/股。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情况的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13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19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72万股。

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20.00万股调整为913.2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782.00万股调整为775.28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3人调整为114人。除上述调整外,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38.00万股保持不变,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四、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26年8月7日。

(三)首次授予价格:17.99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14名。

(五)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775.28万股。

(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占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比 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
1朱小梅董事、总经理10.001.090.04
2林琛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8.000.880.03
3胡宝萍董事6.000.660.03
4柯宏晖董事6.000.660.03
5林忠阳副总经理6.000.660.03
6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109人739.2880.953.22 
预留138.0015.110.60  
合计913.28100.003.9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8月7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775.2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授予价格为:17.99元/股
2、标的股价:16.47元/股(2026年8月7日收盘价)
3、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4、历史波动率:29.70%、34.62%(分别采用创业板综最近一年、两年的波动率)
5、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经测算,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775.28万股限制性股票对未来各年度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需摊销的总费 用(万元)2026年 (万元)2027年 (万元)2028年 (万元)
775.281,681.41467.62887.63326.16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查。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确定以2026年8月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75.2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99元/股。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和首次授予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数量及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

九、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授予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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