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张丁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张丁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全体委员同意提名张丁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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