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易天股份(300812):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9:01:36 中财网
原标题:易天股份: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次合同诉讼所涉案件目前分别处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执行人。

3、本次合同诉讼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约4,246.08万元及利息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上述案件分别处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后续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2024年度、2025年度内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将根据诉讼的执行情况确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判决执行情况及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于2025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于2025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对公司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半导体”)与江苏穿越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穿越”)、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光兴”)之间的日常经营重要合同诉讼情况(以下简称“本次合同诉讼”)进行了披露。

易天半导体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粤0306民初44228号《民事判决书》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京0102执9544号《执行裁定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合同诉讼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合同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2025)粤0306民初44228号相关案件
2023年5月25日,易天半导体与江苏穿越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设备总金额为4,200万元(含税)。上述合同订单签署后,公司按约积极履行合同,努力推进相关合作事项。鉴于江苏穿越未能按《设备采购合同》相关条款全额履约,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及易天半导体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12月,公司及易天半导体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4)粤0306民诉前调67439号《先行调解告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2025)京0102执9544号相关案件
2022年5月3日至2022年10月13日期间内,公司及易天半导体与河北光兴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订单累计金额人民币20,500万元(含税),具体合同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上述合同订单签署后,公司按约积极履行合同,努力推进相关合作事项。鉴于河北光兴未能按《设备采购合同》相关条款如期履约,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及易天半导体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年1月,公司及易天半导体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分别为:(2025)京0102民初2656号、(2025)京0102民初2655号、(2025)京0102民初2627号,上述相关合同诉讼涉案金额约人民币5,590.90万元。具体诉讼请求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年7月,公司及易天半导体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京0102民初2655号《民事判决书》、(2025)京0102民初2656号《民事判决书》、(2025)京0102民初2627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于2025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10月,公司及易天半导体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京0102执9544号《执行裁定书》,具体执行裁定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本次合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易天半导体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粤0306民初44228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穿越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及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江苏穿越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3,050万元;
二、被告江苏穿越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分别以11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从2023年7月31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2,52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从2024年8月17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42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从2025年6月9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4,300.92元,由被告江苏穿越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原告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已预交案件受理费194,300.92元,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江苏穿越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194,300.92元,拒不交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本案公告费500元,由被告江苏穿越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原告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已预交公告费500元,被告江苏穿越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迳付公告费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易天半导体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京0102执9544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与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本院”)作出的(2025)京0102民初265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向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90万元及逾期违约金、支付加倍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执行过程中,1、本院立案后立即通过司法专邮形式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未实际履行。

2、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3、本院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及北京法院执行办案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相关财产信息,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大额存款可供执行。账户轮候冻结期限截至2026年9月22日,临近届满需要继续冻结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4、本案执行到位0元,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故本案的申请标的金额尚未执行完毕。

5、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已约谈申请执行人,告知其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调查结果,并要求其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暂时不能提供财产线索。

综上所述,本院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有权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合同诉讼进展情况更新如下:

序 号案号原告/申请执 行人被告/被执 行人案由受理 法院涉案金额 (万元)诉讼(仲裁) 进展情况
1(2024)粤0306 民诉前调67439 号/(2025)粤 0306民初44228 号深圳市易天半导 体设备有限公司江苏穿越光电 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买卖合同 纠纷深圳市宝 安区人民 法院2,660.60一审判决(待公 告送达,尚未生 效)。
2(2025)京0102 民初2655号/ (2025)京0102 执9544号深圳市易天半导 体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光兴半导 体技术有限公 司分期付款 买卖合同 纠纷北京市西 城区人民 法院1,585.48已终结本次执 行程序,公司已 就相关债权另 案提起诉讼,目 前尚未收到立 案受理通知。
合计4,246.08-     
三、其他已披露的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诉讼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已披露的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案号原告被告案由受理 法院涉案金额 (万元)诉讼(仲裁) 进展情况
1(2025)京 0102 民初2656 号/(2025) 京0102执 9545号深圳市易天半导 体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光兴半导体技 术有限公司分期付款 买卖合同 纠纷北京市西 城区人民 法院2,182.87执行阶段,已申 请执行,尚未收 到法院相关执 行文书。
2(2025)京 0102 民初2627 号/(2025) 京0102执 9649号深圳市易天自动 化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河北光兴半导体技 术有限公司分期付款 买卖合同 纠纷北京市西 城区人民 法院1,822.55执行阶段,已申 请执行,尚未收 到法院相关执 行文书。
3(2025)粤 0306民初 56945号 /(2026)粵 03民终 3824号深圳市易天半导 体设备有限公司安阳瑞森显示科技 有限公司、安阳高新 区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江苏穿越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借用合同 纠纷深圳市宝 安区人民 法院5,002.80二审维持一审 裁定,驳回起 诉,二审已完 结。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披露的诉讼情况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合同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合同诉讼案件分别处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阶段,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2024年度、2025年度内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将根据诉讼的执行情况确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判决执行情况及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公司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本次重要合同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2025)粤0306民初44228号《民事判决书》;
2、(2025)京0102执9544号《执行裁定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