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300727):润禾材料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6-039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00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禾材料”)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润禾材料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以2025年10月10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并以14.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18.5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6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由14.00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并确定2026年8月7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3.90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未授予的17.60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来不再进行授予,到期后将自动失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以公司股份总数180,136,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6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润禾材料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0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14.00-0.30=13.70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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