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30078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纯义先生、周世东先生、陈碧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1、经审查,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2、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其中张纯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提名张纯义先生、周世东先生、陈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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