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300075):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6-032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拟设立的合资公司所涉项目建设及运营周期较长,前期以项目建设投入和运营筹备成本为主,收入及利润释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未来客户拓展及订单获取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实际订单规模、收入及盈利情况可能不及预期;项目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及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影响;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对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合资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不对合资公司形成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推进公司算力业务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政通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通智算”)拟与北京中数博通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数博通”)、天枢智算(河北)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枢智算”)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投资建设算力中心项目。合资公司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政通智算拟出资2,000万元,中数博通拟出资2,000万元,天枢智算拟出资1,000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数字政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中数博通10%股权,且公司董事、总裁王东先生担任中数博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数博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6年8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关联董事王东先生已回避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提前召开并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对手方(中数博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中数博通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CGMU5FXT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卫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4月2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7层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智算中心建设运营 2025年度及2026年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经查询,中数博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数字政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中数博通10%股权,且公司董事、总裁王东先生担任中数博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数博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非关联交易对手方(天枢智算)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枢智算(河北)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32MAKKU6298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云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6年8月6日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经济开发区(西区)A区1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动漫游戏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互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投资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并按照各自认缴出资额确定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市场前景 近年来,人工智能大模型、行业智能体等应用加快发展,模型训练、推理及数据处理对智能算力资源的需求持续增长。2026年5月,国家数据局印发《2026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提出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数据、网络、算力、能源等资源协同布局,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赤城县地处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具备承接相关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需求的区位条件。 合资公司拟作为赤城算力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有助于公司推进算力相关业务布局,并探索算力基础设施与城市治理等应用场景的协同。算力中心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受项目备案、用地、能耗、电力保障、相关许可、建设进度、市场需求及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 六、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各方 甲方:北京中数博通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政通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天枢智算(河北)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合资公司基本信息、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 暂定名:中数政通(河北)智能算力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三方均以货币出资,应于合资公司成立后60日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足额实缴至合资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合资公司股东的认缴出资及持股比例如下:
1.股东会 合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会会议应当由代表全体股东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公司股东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董事会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构成,设董事长1名。其中甲方提名2名董事,乙方提名2名董事,丙方提名1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提名并选举通过的董事担任。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如董事因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担任董事的,应另行提名具有担任董事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董事。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的方案; (6)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9)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决定银行贷款、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特殊交易事项,需要股东会审议的事项需提报股东会审议。 (11)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下重大事项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1)对外担保及资产抵押; (2)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重大投资或资产处置; (3)超出年度预算10%以上的追加投资;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3.经营管理机构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日常经营;设财务负责人一人,负责公司财务核算与资金管理。 4.监事会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及监事会。 (四)业务协同 各方一致确认,合资公司作为赤城算力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负责项目的全周期管理与实施。各方应以合资公司为平台,充分发挥各自在算力产业运营、客户资源导入、政企关系协调及资本市场等领域的差异化优势,形成协同效应,共同推动项目目标达成。 (五)合作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合作期限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资公司注销或各方协商一致终止合作之日止。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由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如合资公司未按原项目计划完成相应节点工作,乙方有权主张终止本协议,甲方、丙方共同或独立收购乙方股权(不低于乙方实缴注册金额),且甲方、丙方同意以合资公司名下资产为乙方的股权转让款提供抵押担保,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乙方有权就该担保财产出售、拍卖、清算的价款优先受偿。 (六)保密条款 各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项目资料等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因法律规定或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保密义务不以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为限,保密期限为永久,直至相关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七)违约责任 若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资公司无法设立或项目推进受阻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各方就违约事宜协商不成的,可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八)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或争议解决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除上述关联共同投资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关联方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基于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合资公司拟作为赤城算力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结合各方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数字化技术及项目实施、属地资源等方面的能力,共同推进算力相关业务布局,为地方数字化转型及相关产业发展提供算力基础设施支撑。 (二)存在的风险 1.项目周期风险 合资公司所涉项目建设及运营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调试、客户导入及运营爬坡均需要一定时间。项目前期以建设投入和运营筹备成本为主,收入及利润释放具有一定滞后性,存在项目建设进度、运营进度或盈利时间不及预期的风险。 2.客户及订单风险 项目未来客户拓展、订单获取及客户需求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实际订单规模、订单落地时间及收入实现情况可能受到客户需求变化、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订单获取及项目经营情况不及预期的风险。 3.外部环境风险 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环境、行业竞争及技术迭代等因素影响。若相关外部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项目建设、客户拓展及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4.参股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对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本次投资属于参股投资,公司不对合资公司形成控制。合资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安排及日常运营事项将按照合资协议、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机制由各方共同决策和实施。受合作各方协同情况、经营管理及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投资的预期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设立的合资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各方均以货币出资,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北京中数博通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政通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枢智算(河北)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合资成立中数政通(河北)智能算力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 2、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3、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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