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桂投01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3桂投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公告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8:41:27 中财网
原标题:23桂投01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3桂投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公告
债券代码:148453 债券简称:23桂投 01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3桂投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三次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资”、“公司”或“发行人”)作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23桂投 01”,债券代码:148453)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最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2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年票面年利率为 3.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公司选择调整债券存续期最后 2年的票面利率为 1.1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接受上述调整并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3桂投 01”。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回售登记期:2026年 8月 10日至 2026年 8月 14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元/张(不含利息)。

7、回售资金到账日:2026年 9月 4日。

8、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9、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可撤销。

10、发行人拟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转售,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现将发行人关于调整“23桂投 01”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年(2023年 9月 4日至 2026年 9月 3日)票面利率为 3.50%;在本期债券的第 3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年(2026年 9月 4日至 2028年 9月 3日)的票面利率为 1.10%。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业务 类型起息日派息/兑付 日年利率 (%)证券计划面 值(元)每张兑付本 金额(元)每张派息金 额(元)每张派息/兑 付额(元)
1派息2023-9-42024-9-43.5010003.503.50
2派息2024-9-42025-9-43.5010003.503.50
3派息2025-9-42026-9-43.5010003.503.50
4派息2026-9-42027-9-43.5010003.503.50
5全部 兑付2027-9-42028-9-43.501001003.50103.50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业务 类型起息日派息/兑付 日年利率 (%)证券计划面 值(元)每张兑付本 金额(元)每张派息金 额(元)每张派息/兑 付额(元)
1派息2023-9-42024-9-43.5010003.503.50
2派息2024-9-42025-9-43.5010003.503.50
3派息2025-9-42026-9-43.5010003.503.50
4派息2026-9-42027-9-41.1010001.101.10
5全部 兑付2027-9-42028-9-41.101001001.10101.10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6年 8月 10日至 2026年 8月 14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元/张(不含利息)。以面额 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元。

4、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6年 9月 4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7.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8.发行人拟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转售,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6年 9月 4日。

(计息年利率)为 3.50%。每 10张“23桂投 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8.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35.0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登记日的交易
“23桂投 01”在回售登记日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登记截止日收市后被冻结。

五、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09号广西投资大厦
联系人:周洁
联系电话:0771-5533105
传真:0771-5533308
邮编:530028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冯源
电话:0755-23835062
传真:0755-23835201
邮编:51804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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