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奕材(688783):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783 证券简称:西安奕材 公告编号:2026-027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拓宽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布局,强化客户、产品协同,公司拟参与重庆欣晖B+轮融资(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公司计划出资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与其他市场化投资机构共同参与本轮融资。 2026年5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 本次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其他市场化投资方与重庆欣晖完成了B+轮融资相关协议签署。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公司出资3,000万元,取得重庆欣晖2.0157%股权。 三、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重庆欣晖董事;公司董事长杨新元先生自2026年4月起担任重庆欣晖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重庆欣晖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关联交易所必须的审议程序。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增资方 重庆欣晖(本节协议主要内容中简称“公司”)B+轮融资增资方共8家,包括重庆两江奕欣半导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两江奕欣”)、上海智微攀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智微厚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光创新兴技术一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欣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坤元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增资后股权结构
以上股东除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斯伟集团”)、重庆欣晖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员工持股平台”)外,其余股东合称“投资方”。 (三)股东权利及义务 根据签署的相关协议,本次投资完成后,奕斯伟集团、员工持股平台及投资方享有优先认购权;投资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领售权、反稀释权、回购权、优先清算权及最优惠条款等股东权利。此外,相关协议对奕斯伟集团及员工持股平台的股权转让进行了限制。 (四)公司治理 1、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四名董事和两名观察员组成。奕斯伟集团有权提名三名董事和一名观察员,重庆两江奕欣有权提名一名董事,重庆新奕生态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提名一名观察员,观察员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但对董事会表决事项不具有投票权。 在董事会会议上,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2、监事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厦门经禾里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提名一名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五)违约责任 违反协议的任何一方应负责赔偿其他方因违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协议的一方应就以下情形向其他方及其各自的权利义务承继人作出赔偿,使受偿方免受损害并偿付相关款项: 1、违反其在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或其陈述或保证失实; 2、违反或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承诺、协议、保证或义务,已被另一方以书面形式豁免的情形除外。 如果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其他方除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之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实际且全面地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就该守约方因违约而蒙受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违约方应就守约方因上述情形所遭受的任何和所有损失、债务、责任、减值、费用(包括调查及辩护费用以及合理的律师和会计师收费),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害(无论是否牵涉第三方的索偿)作出赔偿或补偿。 除上述条款外,对于任一投资方因重庆欣晖和/或员工持股平台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约定或义务而遭受的损失,重庆欣晖应向该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协议的生效 股东协议自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且对各方具有约束力。各增资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于文首所载签署日生效。 (七)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提交重庆欣晖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在保障按计划推进公司扩产战略及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拓宽业务布局,促进产品协同,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本次投资具有必要性和协同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投资对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仅持有重庆欣晖2.0157%股权,持股比例较低。重庆欣晖尚处于亏损状态,未来经营发展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及内部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上述因素将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收益带来不确定性,投资收益存在不及预期的可能。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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