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60058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8:11:38 中财网
原标题: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3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二)公示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31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

(四)反馈方式: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收集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五)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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