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8:02:49 中财网
原标题:普源精电: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36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1、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同比增长16.04%,满足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的要求,但未满足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的要求,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81.39%,其余33,793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因7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9,243股)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但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根据其个人考核结果解除限售13,750股,剩余14,406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3、因1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其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60%,其余279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均为“N”,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0%,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63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注:上述需注销的股份数量可能会存在因四舍五入或少量零碎股等影响,最终注销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数量为准。

综上,公司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97,984股,回购事业合伙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7.23元/股,回购企业合伙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9.08元/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741,285.32元,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承担部分激励对象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A股总股本将由193,874,417股变更为193,776,433股,公司注册资本(含A股及H股)也相应由218,676,617元减少为218,578,633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程建川、吕妮娜
4、联系电话:0512-66706688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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