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兰环保(30085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7:51:29 中财网
原标题:中兰环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二)公示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7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办公系统发文公示。

(四)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员工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五)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范围为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