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罗曼股份(605289):罗曼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7:46:41 中财网
原标题:罗曼股份:罗曼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上海武桐树高新技 术有限公司20,000万元10,00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97,460.51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4.05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8月7日,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曼股份”)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武桐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桐高新”)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为武桐高新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武桐高新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武桐高新的其他股东未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罗曼科技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和上海武桐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武桐高新提供不超过50,000.00万元的担保预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武桐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罗曼股份持有其39.2308%股权  
法定代表人孙凯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D4U6PW52  
成立时间2023-12-04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枫路288号三层A3-20 室  
注册资本65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专业 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 应用服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 片设计及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6月30日 /2026年1-6月(未 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50,615.0457,926.51
 负债总额27,083.5139,424.85
 资产净额23,531.5318,501.66
 营业收入40,185.93113,063.27
 净利润5,029.8617,461.1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罗曼股份北京银行上海分行为武桐高新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保证人: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武桐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担保金额:公司为武桐高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担保范围: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二)罗曼股份江苏银行上海杨浦支行为武桐高新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保证人: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武桐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担保金额:公司为武桐高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另外,武桐高新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武桐高新39.2308%,鉴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其他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然性,故本次武桐高新的其他股东没有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且暂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7,460.51万元,占公司 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74.05%。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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