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中海06 (149951): 关于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7:36:28 中财网
原标题:22中海06 : 关于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49847.SZ 债券简称:22中海 02 债券代码:149914.SZ 债券简称:22中海 04 债券代码:149951.SZ 债券简称:22中海 06 关于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2026年 8月
重要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公布的《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公告》。中信建投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22中海 02”、“22中海 04”、“22中海 06”之《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分别于 2022年4月 1日、2022年 5月 6日和 2022年 9月 16日发行的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和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期限均为 5年期,发行金额分别为 10亿元、15亿元和 5亿元。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基本情况
(一)事项背景及原因
发行人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郭光辉,现任命张智超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二)原信披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郭光辉
职位董事
郭光辉先生,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持硕士学位,为高级会计师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2006年加入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2017年 5月起,任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及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并于 2018年 5月起,任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郭先生拥有约 25年企业财务、会计的管理经验。

(三)新任人员安排及基本情况

姓名张智超
职位董事长、经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创业路 1688号中国海外大厦 2201
联系电话0755-82826666
传真0755-82950333
电子邮箱coli.ir@cohl.com
张智超先生,2001年毕业于东南大学建筑工程专业。毕业后,加入地产集团上海公司,其后,彼于地产集团不同业务部门如工程部、投资策划部工作及担任苏州公司副总经理、合肥公司总经理、无锡公司总经理及苏州公司总经理。张先生于 2017年 5月起,出任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及北方区域公司总经理,并于 2019年 1月起,出任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 2月,张先生获委任为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2020年 5月,张先生获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张先生拥有逾 20年房地产开发及企业管理经验。

(四)事项决策情况
上述人员任免变动已经发行人有权机构决议通过,相关人员变动已履行必要程序。

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基本情况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为规范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市场自律组织的自律规则及发行人公司章程,修订了《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
1、公司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本次修订删除了监事履职相关内容;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后文附件《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上述公告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及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钱程、任嘉曦
联系电话:010-56051925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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