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长盈精密(300115):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6-67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及进展情况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26,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747,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78,5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公司对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存量担保(即此前已与各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但主借款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额度)、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期限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0)。 2、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分别为昆山杰顺通精密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杰顺通”)、深圳市威线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威线科”)、昆山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长盈”)的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昆山杰顺通精密组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6年08月21日 2、住所:玉山镇城北紫竹路1389号1-6号房 3 、法定代表人:王项明 4、注册资本:5,625.00万元 5、经营范围:模具加工,电子元件制造、仓储、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6、股权结构:昆山杰顺通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公司对其享有100%控制权。 7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成立时间:2006年09月25日 2、住所:张浦镇滨江北路100号 3、法定代表人:李春 4、注册资本:15,057.16万元 5、经营范围:精密接插件、精密电磁屏蔽件、LED精密支架、手机及数码产品及充电插座、高压配电盒、电池包连接件、精密模具、金属制品、橡塑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自有设备、厂房的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昆山长盈为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公司对其享有100%控制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成立时间:2000年01月24日 2、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罗昌路88号厂房501 3、法定代表人:陈杭 4、注册资本:1,137.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电脑连接线;电子产品的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深圳威线科51%股权,陈蜀江持有深圳威线科34%股权,深圳市融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威线科12%股权,刘爱生持有深圳威线科3%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被担保人:昆山杰顺通精密组件有限公司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昆山杰顺通精密组件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被担保人:昆山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昆山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2,5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7、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被担保人:昆山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债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2、保证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昆山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费用、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等)。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被担保人:深圳市威线科电子有限公司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2、保证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威线科电子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主债权为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限额为以前款列明的主债权金额的51%为限,即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3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9,627.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34,556.44万元的比例为31.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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