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机械(000425):“23徐工01”2026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6-58 债券代码:148422 债券简称:23徐工0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3徐工 01”2026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徐工01”,债券代码“148422”)将于2026年8月11日支付2025年8月11日至2026 年8月10日期间的利息及兑付本金。 1.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6年8月10日。 2.债券兑付日及摘牌日:2026年8月11日。 3.每手(面值1,000元)“23徐工01”兑付人民币1029.30元 (含税)。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 人”)于2023年8月11日发行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以下简称“23徐工01”“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8月11日 支付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0日期间的利息及兑付本 金。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徐工集团工 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23徐工01。 3.债券代码:148422。 4.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7.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3年期,票面年利率2.93%。 8.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8月1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交易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8月11日。 11.支付方式及金额:本息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 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 以说明。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 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 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 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23年8月22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3%。每手(面值人民币1,000元) 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29.30元 (含税),合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29.30元(含税)。扣 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实际每1,000元兑付兑息 1023.4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 每1,000元兑付兑息1029.30元。 三、本次计息期间、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债券兑付日 及摘牌日 1.计息期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0日 2.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6年8月10日。 3.债券兑付日及摘牌日:2026年8月11日。 四、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8月10日(该日期为债 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办法 1.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2.公司将会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 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 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3.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六、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 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 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 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5号)等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篮山路26号 联系人:刘敏芳 联系电话:0516-87565621 传真:0516-87565610 邮政编码:221004 2.主承销商、受托事务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 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联系人:王军、王睿琦 联系电话:021-38966558 传真:/ 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人:宋志清、闻贡源 联系电话:021-68822023 传真:/ 4.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联系人:周伟帆、万辰星 联系电话:010-60836978 传真:010-60833504 5.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人:刘威、刘倩 联系电话:010-57783093 传真:/ 6.联席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联系人:王琪、李文博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传真:021-68826800 7.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人:盛伟、周洋 联系电话:0516-82022912 传真:0516-82022990 8.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广场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