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视觉中国(00068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69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视觉中国”)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北京华夏”)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订银行融资合同,融资余额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公司为子公司在杭州银行融资合同项下所欠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额度的审批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为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上述担保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6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视觉中国: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视觉中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1. 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7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4号楼1至6层101内5层503法定代表人:柴继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摄影扩印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版权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外部评级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5,234.62万元,负债总额59,558.5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456.5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789.33万元,净资产205,676.12万元,营业收入49,494.70万元,利润总额6,146.04万元,净利润5,881.89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87,406.10万元,负债总额60,241.514,474.06 43,006.90 227,164.59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6,107.15万元,利润总额22,152.52万元,净利润22,198.5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债务人: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总额为40,000.00万元(含2026年新增授权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30,000万元,以往年度授权且尚未履约完毕的担保额度10,0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6%。除上述担保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杭州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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