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301225):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6:26:33 中财网

原标题:恒勃股份: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恒勃股份 股票代码:301225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方案
1、审批程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等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申请批准程序。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含本数),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发行定价: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4、限售期: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衍生取得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3,227,654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或者因股权激励、股权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万元)
1马来西亚 PEEK精密零部件产业化项目58,992.0051,806.08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万元)
2江门进气系统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 工厂项目34,490.4234,490.42
3台州 PEEK精密零部件产业化项目21,337.2021,337.20
4常州进气系统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扩产 项目17,711.0017,711.00
5研发中心扩建项目14,655.3014,655.30
6补充运营资金40,000.0040,000.00
合计187,185.92180,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下游行业转型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主要应用于燃油车以及新能源混合动力车。公司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收入主要来源于混动车型,来源于纯电动车型的收入金额较小,涉及的相关产品主要为膨胀箱及冷却水壶。若未来纯电动车的发展速度超出公司预期,将会对燃油车及混动车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公司将面临下游燃油车及混动车产销下滑导致的产品需求减少的风险。

(二)业绩增速放缓或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8,542.66万元、86,510.99万元、113,956.65万元,同比增速分别为 10.15%、31.73%;净利润分别为 11,472.14万元、13,104.52万元和 13,637.63万元,增速分别为 14.23%、4.07%。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25年净利润增速低于收入增速。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33%、32.53%、29.07%,2023-2024年毛利率稳步增长,2025年毛利率有所下适应市场变化,无法采取有效手段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或者如若发行人前次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在建工程转固后,因外部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效益效果不及预期,短期内项目新增收益无法完全覆盖新增折旧摊销及其他费用支出等成本金额,则未来将面临业绩增速放缓或下滑的风险,并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选择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还面临着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技术革新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同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竞争对手实力提升、产品价格波动、销售渠道变化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四)发行人与合作方合作模式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 PEEK产业化相关项目的实施依托发行人与许砥中教授方根据下游客户定制化需求在材料端和制造端互补互利的紧密合作。若未来发行人与许砥中教授方合作关系或合作模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

此外,许砥中教授方用于向双方合资公司恒勃普利米斯出资的两项 PEEK相关专利预计将于 2029年 11月到期。若未来相关专利到期且双方合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技术壁垒和竞争优势下降,进而可能对 PEEK项目持续实施和效益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马来西亚 PEEK精密零部件产业化项目主要面向海外具身智能客户,重点满足海外客户供应链安全及境外产能建设需求;台州 PEEK精密零部件产业化项目主要面向国内具身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医疗器械等客户。公司已围绕海外及境内具身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等客户开展样品开发、送样测试、报价沟通及商务洽谈。目前,公司 PEEK产业化相关项目的产能消化与海外客户需求释放、正式订单下达及后续量产节奏密切相关。若未来海外客户量产计划延后、正式订单签署不及预期,可能导致项目订单产能消化及效益实现不及预期。

本次募投项目中,江门进气系统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和常州进气系统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扩产项目通过扩充在江门和常州的产能布局,进一步完善全国性产能布局,加强核心市场的本地化生产配套。发行人凭借多年的市场沉淀,已与区域内大型汽车、摩托车整车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若发行人在前述基地与原有客户合作发生不利变化或新增客户订单不达预期,可能导致产能消化不达预期的风险。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发行方案 ................................................................................................ 2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提示 .................................................................................... 4
目 录........................................................................................................................... 7
释 义......................................................................................................................... 10
一、一般释义 ...................................................................................................... 10
二、专业术语 ...................................................................................................... 11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公司概况 ......................................................................................................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4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7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9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61 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 64
七、违法行为、资本市场失信惩戒相关信息 .................................................. 67 八、同业竞争 ...................................................................................................... 67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年报问询情况 .............................................................. 69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70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70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73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73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75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6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6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7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8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投向 .......................................................................... 7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78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85 四、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98 五、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 100 六、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103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的相关说明 ........ 103 八、因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而新增的折旧和摊销情况 .................................... 105 九、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05 十、总结 ............................................................................................................ 10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06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06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06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06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06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106 六、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 107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108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108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09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 116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17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117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120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121 四、其他风险 .................................................................................................... 123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24
一、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2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 125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 126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127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30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31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33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恒勃 股份、发行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恒勃普利米斯浙江恒勃普利米斯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
DMIDISCOVER MATERIAL INC.
安徽凯正安徽凯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PLASSEINPLASSEIN INDUSTRY SDN. BHD.
启恒投资东台启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台州启恒 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发行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本募集说明书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马来西亚 PEEK项目马来西亚 PEEK精密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江门项目江门进气系统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
台州 PEEK项目台州 PEEK精密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常州项目常州进气系统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扩产项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股东会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公司已取消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最近三年、报告期2023年、2024年及 2025年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专业术语

进气系统内燃机进气系统,提供一定量洁净干燥的空气或混合气导入发 动机气缸的零部件集合体
空滤器、滤清器空气滤清器,过滤或净化空气中固体颗粒物的装置,主要应用 在内燃机、气动机械等领域
炭罐一种充填活性炭粉的装置,用于吸附燃油箱挥发的油汽污染 物,在机车运行状态下进行脱附,达到循环使用的功能
园林机械油锯、链锯、割边机、数码变频发电机等用于园林绿化等的机 械设备
通用机械包括通用小型动力等通用性强、用途较广泛的机械设备
空燃比混合气中空气与燃料之间的质量的比例,一般用每克燃料燃烧 时所消耗的空气的克数来表示
气缸引导活塞在缸内进行直线往复运动的圆筒形金属机件
涡轮增压发动机一种配备涡轮增压器的发动机,通过增压提高进气量和燃油喷 射量,提高发动机输出功率
消声器一种降低噪声的装置,分为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和阻抗复 合式消声器
ICE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内燃机
HEVHybrid Electric Vehicle,混合动力汽车
CAE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计算机辅助工程,工程设计中的 分析计算与分析仿真,预测产品的可用性与可靠性
滤芯过滤或净化流体中的固体颗粒物的装置
注塑一种通过热塑注射兼模具冷却固化成型的方法
吹塑一种中空产品通过热塑挤出吹胀兼模具冷却固化成型的方法
硫化一种通过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条件下,使橡胶中硫化剂和促进 剂等关联助剂转变为三维网状结构的过程,使产品具有足够的 强度
热熔一种通过外部传导或内部分子运动等方式将两个产品相接部 分加热到熔点,使其相熔在一起的操作
远红外焊接两个待焊接的零件表面在红外线的映照下可疾速凝聚,经压合 冷却后即粘接在一起,并获得极高的焊接强度。采用非接触式 的加热方法对塑料工件中止加热
NVHNoise、Vibration、Harshness,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的英文 缩写
OBDOn-Board Diagnostic,车载自动诊断系统,当出现排放故障时, ECU记录故障信息和相关代码,并通过故障灯发出警告。根据 故障码的提示,维修人员能迅速准确地确定故障的性质和部位
PP聚丙烯,为无毒、无臭、无味的乳白色高结晶的聚合物
PE聚乙烯,是乙烯经过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
PA聚酰胺,俗称尼龙
PEEK聚醚醚酮,是一种综合性能优异的特种工程塑料,拥有耐高温、 耐磨损、耐腐蚀、机械强度高、化学稳定性好等特性,常应用 于汽车制造、具身智能、医疗器械、电子工业等领域
热管理系统对汽车整车热量进行传递、分配、散热及温控管理的集成系统
冷却水壶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中用于储存冷却液并参与冷却液循环 调节的功能部件,通常与电池、电机、电控等热管理回路配套 使用,起到补液、储液、排气及稳定系统压力等作用
水侧流道板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中用于形成冷却液流动通道的结构部 件,通常通过内部流道设计实现冷却液在电池、电机、电控或 热交换模块中的分配、导流和换热,起到提升热管理系统换热 效率和集成化水平的作用
膨胀箱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中用于容纳冷却液因温度变化产生的 体积膨胀并稳定系统压力的功能部件,通常兼具补液、排气、 液位监测及压力缓冲等功能,以保障冷却系统稳定运行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GBO HOLDINGS CO.,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 15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 1500号
法定代表人周书忠
注册资本注 [ ] 10,338.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 10月 18日
营业期限2005年 10月 18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票上市日期2023年 6月 16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勃股份
股票代码301225.SZ
董事会秘书阮江平
联系电话0576-89225888
邮箱stock@hengbo.cc
网站www.chinahengbo.com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园林机械、塑料 制品、橡胶制品、制冷设备研发、制造、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登记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根据公司 2026年 7月 2日发布的《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由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 2026年 3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6年 5月 13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48%,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600.00元,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3,380,000股减少至 103,375,000股。根据公司 2026年 7月 3日发布的《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事项除现金分红外亦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 40,717,18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103,375,000股变更为 144,092,181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前述事项对应工商变更尚未完成,相关程序正在有序推进中,故本表格中以公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的注册资本进行列示。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具体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其中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1周书忠境内自然人30,090,00029.11%30,090,000
2胡婉音境内自然人18,054,00017.46%18,054,000
3东台启恒投资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13,000,00012.57%13,000,000
4周恒跋境内自然人12,036,00011.64%12,036,000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财通资管先进制 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2,048,8561.98%-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富科技动能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57,9001.70%-
7海南明序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1,648,6691.59%-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碳中和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55,2661.41%-
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稳 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965,1000.93%-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永赢先进制造智 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885,2680.86%-
合计81,941,05979.26%73,180,000  
注:周书忠和胡婉音系夫妻关系;周恒跋系周书忠和胡婉音之子;胡婉音为启恒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周书忠为启恒投资的有限合伙人。除上述情况外,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周书忠直接持有发行人 30,090,0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9.11%,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胡婉音直接持有发行人 18,054,0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7.46%;周恒跋直接持有发行人 12,036,0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1.64%。启恒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 13,000,00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2.57%。胡婉音担任启恒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周书忠持有启恒投资的 83.85%财产份额,胡婉音持有启恒投资的 1.00%财产份额。周书忠、胡婉音及周恒跋及其控制的启恒投资合计共同控制发行人 70.79%的表决权。

综上,周书忠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周书忠、胡婉音及周恒跋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启恒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除周书忠、胡婉音、周恒跋及启恒投资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周书忠基本情况
周书忠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政治学院,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民建台州市委会副主委、政协第十一、十二、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四、五、六届台州市委员会常委、台州市路桥区第五、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浙江省民建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台州市民建企业家协会会长、台州市路桥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第四届名誉会长、台州市路桥区慈善总会副会长,曾荣获浙江省政协系统第二届“最美政协人”、第二十四届浙江省优秀企业家、中华孝亲敬老之星、浙江民建年度人物、民建全国优秀会员、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台州市第十次优秀企业家、台州市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首届台州市优秀自主创新青年企业家、2020年度“十佳创新台州商人”等多项荣誉。

周书忠先生系公司创始人之一,自 2005年 10月公司设立以来即整体负责公司的运营发展,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8年 10月至今历任恒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04年 3月至今任广东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6年 8月至 2015年 2月任浙江恒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9年 8月至 2017年 3月任台州汇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9月至 2019年 11月任江门市浙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 3月至今任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2年 3月至今历任东莞铱诺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6年 1月至 2023年 8月任台州市路桥启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 11月至今任铱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 12月至今历任浙江恒勃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22年 8月至今任广东铱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 12月至今任浙江恒勃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 8月至今任榆林硅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 11月至今任恒勃株式会社代表取缔役、社长;2025年 8月至今任浙江恒勃普利米斯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 8月至今任海南恒勃海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 9月至今任江苏恒勃凯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

(2)胡婉音基本情况
胡婉音女士,1969年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政治学院,本科学历。胡婉音女士系公司创始人之一,目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除创立公司外,胡婉音女士其他主要任职情况为:1998年 10月至今历任恒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监事;2010年 8月至 2016年 7月任浙江恒勃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4年 3月至 2017年 5月任广东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 3月至 2017年 4月任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 10月至 2017年 4月任浙江恒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 5月至今任东台启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台州启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 3月至今任东莞铱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 8月至今任广东铱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 10月至今任东莞铱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 12月至今任浙江恒勃智能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8月至今任榆林硅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3)周恒跋基本情况
周恒跋先生,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周恒跋先生 2014年 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4年 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除公司外,周恒跋先生其他主要任职情况为:2016年 7月至 2017年 2月任汉中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 2月至今任浙江恒勃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 3月至 2018年 3月任东莞金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 3月至 2024年 5月任台州恒倍康过滤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 5月至今任台州恒倍康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 9月至 2024年 1月任宁波恒倍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5年 11月至今任 GENERAL EXCELLENCE TECHNOLOGY LIMITED董事;2025年 8月至今任 GENERAL INTELLIGENT TECHNOLOGY LIMITED董事;2026 年 3月至今任 PLASSEIN INDUSTRY SDN. BHD.董事。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依据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C36汽车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6汽车制造业”大类中的“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小类。

(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管理体制是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下,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的市场调节管理体制,采用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具体行业管理体制如下:

机构名称职能
行政管理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负责行业技术、质量监管等工作
工信部审议通过行业、国家标准
发改委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以及审批和管理投资项目
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汽车工业 协会该协会是由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 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成的自 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主要负责产业调 查研究、标准制定、咨询服务与项目论证、贸易争端调查与协调、行业 自律、专业培训、国际交流、会展服务等
中国内燃机工业 协会该协会是由全国内燃机及零部件的制造企业及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 校、有关社会团体等自愿组成不受地区、隶属关系和所有制限制的自律 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是全国性行业组织。 以政策研究、信息服务、行业自律、国际交流、会展服务等为主要职能
2、行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汽车产业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型产业,我国政府历来重视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相继推出各项政策措施以促进其良性有序发展;同时,基于底层技术积累,汽车零部件企业近年来也在积极向人形机器人产业进行业务延伸和拓展。

相关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行业政策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相关内容
1《乘用车燃料消 耗量限值》工信部2021年 2月该标准规定了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 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3,500kg的 M1类车辆 今后一个时期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是 我国汽车节能管理的重要支撑标准之一, 对推动汽车产品节能减排、促进产业健康 可持续发展、支撑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 和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十四五”现 代综合交通运输 体系发展规划》国务院2021年 12月超标排放汽车船舶污染治理。建立健全汽 车排放闭环管理机制。加快淘汰高耗能、 高排放的老旧汽车,全面提升船舶设计能 效和营运能效水平,鼓励购置低能耗、低 排放运输装备
3《“十四五”节 能减排综合工作 方案》国务院2021年 12月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 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 以下排放标准汽车
4《“十四五”原 材料工业发展规 划》工信部、科技 部、自然 资源部2021年 12月促进原材料工业供给高端化,突破关键材 料,提升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用钢、高强 铝合金、稀有稀贵金属材料、特种工程塑 料、高性能膜材料、纤维新材料、复合材 料等综合竞争力
序号行业政策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相关内容
5《关于“十四 五”推动石化化 工行业高质量发 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发改 委等六部委2022年 3月优化整合行业相关研发平台,创建高端聚 烯烃、高性能工程塑料、高性能膜材料、 生物医用材料、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等领域 创新中心,强化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 测试评价、试验检测等平台作用,推进催 化材料、过程强化、高分子材料结构表征 及加工应用技术与装备等共性技术创新
6《财政部税务总 局关于减征部分 乘用车车辆购置 税的公告》财政部2022年 5月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对 购置日期在 2022年 6月 1日至 2022年 12 月 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 不超过 30万元的 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 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7《关于搞活汽车 流通 扩大汽车消 费若干措施的通 知》商务部等 17 部门2022年 7月聚焦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活跃 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支持汽 车平行进口、优化汽车使用环境、丰富汽 车金融服务等六方面共 12条举措。自 2022 年 8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 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 制
8《人形机器人创 新发展指导意见》工信部2023年 11月聚焦人形机器人专用传感器、高强度轻量 化新材料等核心技术突破,推动产业链上 下游协同发展
9《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 年本)》发改委2023年 12月鼓励类第十六项为汽车相关,包括鼓励燃 油蒸发控制系统等汽车关键零部件、高强 度复合塑料等轻量化材料应用、新能源汽 车关键零部件、车用充电设备、汽车电子 控制系统及智能汽车研发能力建设; 鼓励类第二十项纳入了聚醚醚酮纤维 (PEEK)
10《关于进一步做 好汽车以旧换新 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发改 委等 7部门2024年 8月细化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规则:对报废两类 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 购买 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 贴 1.5万元。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联动安 排补贴资金
11《关于深化改革 加强监管促进新 能源车险高质量 发展的指导意见》金融监管总 局、工信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2025年 1月丰富新能源汽车维修零部件供给渠道和类 型、加快构建完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态 系统,降低消费者零部件使用成本
12《关于进一步优 化机动车环境监 管的意见》生态环境部、 最高人民法 院等 9部门2025年 5月严格落实机动车合规达标排放要求,强化 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治理,推进机动车 排放源头管理
13《摩托车和轻便 摩托车污染物排 放限值及测量方 法(中国第五阶 段)》生态环境部2025年 5月相较于摩托车国四标准,国五标准强化了 蒸发排放管控,对摩托车油箱、碳罐等部 件的密封性提出更高要求;同时,新标不 仅全面收紧了排气污染物限值,更针对性 地新增了颗粒物(PM)控制要求,填补了 此前部分轻便摩托及小排量车型的环保监 管空白
序号行业政策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相关内容
14《鼓励外商投资 产业目录(2025 年版)》发改委、 商务部2025年 12月该目录将聚醚醚酮纤维(PEEK)列入全国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三)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1、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
(1)汽车零部件行业
①汽车零部件行业概况
汽车零部件是构成汽车整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的各类零件、总成、模块和系统的统称,是汽车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零部件行业位于汽车产业链中游,上游主要包括金属材料、塑料、橡胶、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及基础部件供应商,下游主要包括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和汽车售后服务市场。按照产品功能和应用领域,汽车零部件可分为动力系统、进排气系统、传动系统、制动与转向系统、底盘及悬架系统、车身及内外饰和电子电气系统等传统汽车零部件模块,同时也包括动力电池、电池热管理系统、电驱动、电控、智能座舱、线控底盘等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的性能和质量直接影响整车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及舒适性,因此该行业具有产品种类多、专业分工细、技术及质量要求高、与整车厂协同开发程度深等特点。

②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起步于 20世纪 50年代。在行业发展初期,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技术水平较为薄弱,对整车厂商有较强的依赖度。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汽车消费市场的迅速扩张,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进入 21世纪,我国正式加入 WTO,为汽车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汽车零部件行业随之快速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通过引进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加强自主创新及研发,在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巨大进步,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此外,中国凭借制造成本优势、庞大的市场需求以及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了世界各地多家知名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企业到中国投资建厂,极大促进了中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的迅速发展。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下游汽车市场的景气程度。2025年,汽车市场延续良好态势,多项经济指标同比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具体来看,在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显效带动下,内需市场明显改善,对汽车整体增长起到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数据,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3,453万辆和 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0.4%和 9.4%。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3,027万辆和 3,01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0.2%和 9.2%;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663万辆和 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29%和 28.2%。

2015-2025年中国汽车产销量数据
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作为整车行业上游的汽车零部件行业,行业发展与全球汽车市场景气度密切相关。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据 QY Research调研报告显示,2025年全球汽车零部件收入规模约 2.59万亿美元,预计 2026年收入规模约 2.68万亿美元,到 2032年收入规模将接近 3.35万亿美元,2026-2032年年复合增长率 CAGR为 3.80%。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营业总收入从 2020年的 3.63万亿元增长到 2025年的 4.78万亿元,复合增长率 CAGR为 5.66%。

③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
1)电动化、混动化趋势推动零部件需求结构重塑
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产品结构和价值构成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纯电动汽车对发动机、传统燃油供给系统等部分零部件的需求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动力电池、电池热管理系统、电驱动系统、电控系统等新能源相关零部件需求快速增长。与此同时,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等混合动力车型在续航、补能便利性和使用成本之间具备较强市场适应性,带动发动机进气系统、电池热管理系统等零部件在新技术路线下继续迭代升级。因此,未来汽车零部件企业需要围绕燃油、纯电、混动、增程等多元动力路线,提升产品适配能力和平台化开发能力。

2)汽车轻量化技术推动非金属材料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应用
节能减排、促进环保是汽车行业日益关注的焦点,而汽车轻量化是降低汽车排放、提高燃油经济性的有效措施之一,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汽车发展的趋势。提升非金属材料占总车重的比例是汽车轻量化的主要途径,相关研究显示,塑料及其复合材料可使汽车零部件质量降低约 40%。随着硬度、强度、拉伸性能的不断提高,工程塑料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应用正快速渗透,出现了约 100多种塑料零部件,以尼龙、聚丙烯、聚氨酯、聚氯乙烯、ABS和聚乙烯等为原材料的塑料零部件市场得以迅速扩大。并且工程塑料的使用量已成为衡量汽车制造业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占汽车总重的比例不断提升。对于终端用户而言,塑料产品的质量优势越发显著,其较轻的重量有利于节约燃油和电能,同时,塑料的隔热性能有利于汽车节能指标的实现。

3)国产替代趋势显著,成为国内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业绩增长关键动力 近年来,国内部分领先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研发技术实力、产品品质与生产工艺水平均得到了显著提升,并凭借成本优势和本土化服务优势在细分领域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并对进口产品逐步形成替代。这些企业一方面可以通过国际整车厂商的资质认定,进入全球汽车供应商配套体系,拓展合资品牌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可以凭借国内自主品牌整车厂的发展,不断提高对国内自主品牌车企的供货能力,抢占国内市场。因此,伴随着汽车零部件行业国产化的不断深化,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规模具有巨大的上升空间,特别是行业中优质企业和先发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快速成长。

(2)摩托车零部件行业
①摩托车零部件行业概况
摩托车零部件行业位于摩托车整车制造产业链中游,是支撑摩托车整车研发、生产、装配、使用维护和售后服务的基础性行业。摩托车零部件通常指构成摩托车整车并保障车辆动力输出、操控、安全、舒适、环保及智能化功能实现的各类零件、总成。上游主要包括钢材、铝合金、塑料、橡胶、电子元器件、传感器、显示模组等原材料及基础部件供应商,下游主要包括摩托车整车制造企业、发动机及动力总成企业、售后维修市场及改装配件市场。

按照产品功能划分,摩托车零部件主要包括动力系统、进排气系统、燃油供给及蒸发排放控制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转向及悬架系统、车架及车身覆盖件、车轮轮胎、照明系统、仪表及电子电气系统等。随着摩托车产品向高性能化、环保化、智能化方向升级,摩托车零部件的技术含量和单车价值量不断提升,行业竞争也逐步由单纯制造能力竞争,转向研发设计、系统集成、质量控制、快速响应和品牌客户配套能力的综合竞争。

②摩托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现状
21世纪初,中国、东南亚等新兴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起来,摩托车生产和市场需求也快速增加,本田、雅马哈、铃木、川崎以及欧美一些知名企业开始进军新兴市场,将多年积累的生产技术通过合资、技术转让或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到我国及其他国家,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摩托车制造业的发展。根据 Motor Cycles Data统计,2025年全球摩托车销量约 6,520万辆,同比增长 4.7%,连续三年创历史新高,较 2020年低谷回升近 1,500万辆。据 Statista数据,全球摩托车销量稳步提升,2026-2030年全球摩托车销售收入年复合增长率预计为 2.84%,2030年市场规模将接近 1,800亿美元。下游需求的稳定增长为摩托车零部件行业带来持续增长空间,据 Global Market Insights统计,全球摩托车配件市场规模预计由2025年的 182.00亿美元增长至 2035年的 353.00亿美元,2025年至 2035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6.85%。

我国摩托车市场需求逐渐旺盛,带动了摩托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数据,2025年我国摩托车产销分别达到 2,210.93万辆和 2,196.7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0.69%和 10.25%。此外,以摩托车作为休闲娱乐工具的人群在逐渐扩大,摩托车市场需求开始回暖。经过多年的整合,我国摩托车零部件企业围绕整车企业形成了重庆、江浙、广东等地的产业集群,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国内摩托车零部件企业自主开发能力不断加强,广泛进入本田、雅马哈、铃木等国际品牌的供应链体系,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同时向国外出口。据中国摩托车商会统计,2025年我国摩托车零部件出口额达到 4.29亿美元。考虑到摩托车零部件需求包括整车前装配套需求和后市场维修、保养、改装需求,随着摩托车保有量增加以及中高端摩托车消费升级,摩托车零部件行业仍具有较好的长期市场空间。

③摩托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
1)中大排量、休闲娱乐化趋势明显,带动零部件向高性能升级
摩托车消费正在由传统通勤代步向休闲娱乐、运动化、个性化和高端化升级,中大排量车型成为行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方向。根据中国摩托车商会数据,2025年我国排量 250cc以上的大排量休闲娱乐摩托车产销分别为 95.37万辆和 95.2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23.30%和 25.87%,增速明显高于行业整体水平。中大排量车型对发动机性能、进气效率、过滤性能、NVH控制、耐久性和可靠性提出更高要求,有利于推动摩托车进气系统、滤清器、炭罐、发动机周边零部件等产品向高性能、高可靠性和高附加值方向升级。

2)电动化、智能化和低碳化推动产业转型,促进零部件企业提升技术适配能力
电动化和智能化是摩托车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随着消费需求升级和技术迭代,智能仪表、车联网、电控系统、电驱系统、轻量化材料等逐步应用于摩托车产品,推动零部件体系由传统机械结构件向机电一体化、轻量化、智能化方向延伸。同时,燃油摩托车仍是当前行业重要组成部分,低碳高效发动机技术、排放控制技术和进气过滤降噪技术仍将持续升级。上述趋势将推动摩托车零部件企业持续提升研发设计、材料应用、质量控制和快速配套能力。

2、公司所处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细分领域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
(1)进气系统及配件行业
①进气系统及配件行业概况
进气系统是内燃机动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作用是在发动机运行过程中,将外部空气经过过滤、导流、降噪及流量组织后输送至发动机燃烧室,为燃油燃烧提供稳定、清洁、适量的空气。进气系统性能的优劣直接决定着发动机乃至整车性能的高低。随着汽车技术的迭代,进气系统除了具备微粒过滤、提升发动机寿命的基本功能之外,还在提升发动机燃油经济性、进气噪声控制和减少尾气排放等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进气系统及配件行业位于汽车、摩托车及通用机械产业链中游,上游主要包括滤纸、塑料粒子、橡胶件、活性炭、五金件等原材料和基础部件供应商,下游主要面向整车厂、摩托车厂、通用机械制造商及售后维修更换市场。由于进气系统通常需要根据发动机平台、整车机舱布置、排放标准、NVH目标及客户质量要求进行定制化开发,因此该行业具有较强的前装配套属性,产品开发通常与整车厂或发动机厂的新车型、新平台开发周期深度绑定。

②进气系统行业发展现状
从市场规模来看,根据 Global Market Insights统计,2025年全球汽车滤清器市场规模约为 188亿美元,并预计 2026年至 2035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3%。国内市场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我国汽车产量达到 3,453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 1,663万辆;新能源汽车中,纯电动汽车产量约为 1,074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量约为 588万辆。由于纯电动汽车通常不配置传统内燃机进气系统,而燃油车、混合动力汽车和增程式汽车仍需配置发动机相关进气及蒸发排放控制部件,据此测算,2025年我国汽车领域具备进气系统配套需求的车型产量约为 2,379万辆。此外,2025年我国燃油摩托车产量约为 1,850万辆,亦对应空气滤清器、炭罐等摩托车进气系统及配件的前装配套需求。

③进气系统行业发展趋势
1)混动和增程车型发展将延长进气系统需求周期
汽车电动化对传统燃油车零部件需求形成一定替代,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及油电混合动力车型仍保留发动机系统,需要空气滤清器、进气管路、炭罐等进气系统关键部件。近年来,混动和增程车型凭借续航里程长、补能便利、使用成本较低等特点快速增长,对进气系统提出了新的配套需求。未来,随着整车厂在混动、增程平台上持续推出新车型,进气系统行业将从单纯依赖传统燃油车,逐步转向燃油车、混动汽车、增程汽车和摩托车等各类场景多元应用。

2)排放法规升级推动进气及燃油蒸发控制系统技术迭代
汽车及摩托车排放法规持续升级,将推动进气系统、燃油蒸发控制系统及相关污染控制部件不断迭代。欧洲第七阶段排放标准(Euro 7)已于 2024年正式通过,适用范围覆盖乘用车、轻型商用车、重型商用车及相关系统、部件和独立技术单元。根据欧盟法规安排,Euro 7将自 2026年 11月 29日起适用于 M1、N1类新车型(小型乘用车、商用车);重型车辆相关要求则自 2028年、2029年起分阶段实施。与以往排放法规相比,Euro 7延续了尾气排放的严监管措施,并强化了整车全生命周期排放耐久性、实际道路排放、曲轴箱排放、燃油蒸发排放、制动颗粒物、轮胎磨损及新能源汽车电池耐久性等要求。其中,燃油车燃油蒸发排放控制要求趋严,将进一步提升炭罐等燃油蒸发控制系统零部件的重要性。

我国现行汽车排放标准以国六标准为基础,后续亦将研究制定轻型车、重型车国七排放标准,并对标欧美法规,推动排放控制技术与国际水平接轨,进而对整车厂及零部件供应商提出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进气系统不再只是空气过滤和导流部件,而是与发动机燃烧效率、曲轴箱通风、燃油蒸发排放控制、OBD诊断及整车排放一致性密切相关的系统化产品。未来,具备法规理解能力、系统开发能力、试验验证能力和主机厂同步开发经验的企业,将在排放法规升级过程中获得更多产品升级和项目定点机会。

(2)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行业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行业概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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