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金力集团(03919):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GOLDEN POWER GROUP HOLDINGS LIMITED 金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919) 根據一般授權認購新股份 認購事項 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六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認購人訂立認購協議,據此,認購人已有條件同意認購,而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以認購價每股認購股份0.65港元配發及發行合共6,492,000股股份。認購股份將根據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 假設本公司已發行股本於本公告日期至完成期間並無任何變動,認購股份相當於(i)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現有已發行股本的16.7%;及(ii)經發行認購股份擴大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4.3%。 認購價較(i)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六日(即認購協議日期)股份在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0.685港元折讓約5.1%;及(ii)緊接認購協議日期前最後五個連續交易日股份在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每股0.706港元折讓約7.9%。 本公司將向聯交所申請批准認購股份在聯交所上市及買賣。 認購事項所得款項總額及所得款項淨額將分別約為4.2百萬港元及4.1百萬港元。 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應注意,認購事項須待認購協議項下的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由於認購事項未必會完成,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認購事項 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六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認購人訂立認購協議,據此,認購人已有條件同意認購,而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以認購價每股認購股份0.65港元配發及發行合共6,492,000股股份。認購股份將根據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 假設本公司已發行股本於本公告日期至完成期間並無任何變動,認購股份相當於(i)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現有已發行股本的16.7%;及(ii)經發行認購股份擴大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4.3%。 認購價較(i)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六日(即認購協議日期)股份在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0.685港元折讓約5.1%;及(ii)緊接認購協議日期前最後五個連續交易日股份在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每股0.706港元折讓約7.9%。 本公司將向聯交所申請批准認購股份在聯交所上市及買賣。 認購事項所得款項總額及所得款項淨額將分別約為4.2百萬港元及4.1百萬港元。 認購協議的主要條款 認購協議 日期: 二零二六年八月六日 訂約方: (i) 本公司 (ii)認購人 認購股份數目: 6,492,000股 認購價: 每股認購股份0.65港元 認購股份 根據認購協議的條款,認購人已有條件同意認購,而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以每股認購股份0.65港元配發及發行6,492,000股認購股份,相當於: (i) 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現有已發行股本16.7%;及 (ii)經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擴大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4.3%(假設本公司已發行股本於認購協議日期至完成日期期間並無任何其他變動)。 完成後,認購人將成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及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 認購協議並無於日後限制本公司發行新股份或限制本公司主要股東出售股份。認購協議並無就認購股份設置任何禁售期。 認購價 認購價每股認購股份0.65港元較: (i) 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六日(即認購協議日期)股份在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0.685港元折讓約5.1%;及 (ii)緊接認購協議日期前最後五個連續交易日股份在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每股0.706港元折讓約7.9%。 按股份於認購協議日期的收市價每股0.685港元計算,認購股份的市值約為4.4百萬港元。認購股份的總面值將為1,298,400港元。 認購價乃由本公司與認購人參考當前市況、現行市場價格及股份近期交易量按公平原則磋商。 認購事項所得款項總額將約為4.2百萬港元。經扣除相關開支後,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淨額將約為4.1百萬港元,相當於淨認購價約為每股認購股份0.63港元。 認購股份的地位 認購股份一經繳足、配發及發行,彼此之間以及與認購股份配發及發行當日已發行股份將在所有方面享有同等地位。 認購事項的先決條件 認購事項的完成須待以下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 (i) 一般授權繼續有效並具約束力,且未被撤銷; (ii)本公司通過必要的決議案,以批准訂立及實施認購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 (iii)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已批准所有認購股份的上市及買賣(且該批准及上市其後並無在完成日期之前被撤回); (iv)認購協議中的所有保證均屬真實、完整、準確且無誤導性;及 (v)已獲得根據適用法律所需的任何政府機構(包括聯交所)或任何其他人士的所有同意及批准、通知及申報或登記,或任何所需的公開公告或披露。 除先決條件(iv)及(v)可由認購人豁免外,先決條件均不得由認購協議的訂約方豁免。 倘先決條件未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或之前或認購人與本公司可能協定的其他時間及日期獲達成,認購協議將告終止,且認購協議的訂約方將獲免除彼等各自於協議項下的一切義務及責任,惟協議任何一方對任何先前違約行為應負上的任何責任除外,並且此終止不得影響或以其他方式損害任何一方就此先前違約行為享有的權利或補救。 認購事項的完成 完成須於完成日期(即於認購協議的先決條件獲達成或豁免之日後第五(5)個營業日(或本公司可能同意的其他日期及時間))下午四時三十分作實。 一般授權 根據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權,本公司獲授權配發及發行的新股份總數為7,776,000股股份,相當於本公司於股東週年大會當日已發行股本的20%。自股東週年大會日期起直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並無根據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新股份。 因此,一般授權足以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且發行認購股份將毋須進一步獲得股東批准。 認購股份相當於一般授權的83.5%,而於發行認購股份後,一般授權項下尚有1,284,000股股份(相當於一般授權約16.5%)未獲動用。 申請上市 本公司將向聯交所申請批准認購股份上市及買賣。 有關認購人的資料 認購人(即高健行先生)為香港私人投資者。 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於本公告日期,認購人為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的獨立第三方,且與彼等並無關連。就董事作出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及確信,於認購協議日期,認購人確認其並無於任何股份中合法或實益持有權益。 有關本公司的資料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而本集團的主要業務為以其自有的「金力」品牌及其私人標籤及OEM客戶的品牌,製造及出售供各類電子器材使用的各式電池予中國、香港及國際市場。產品主要分為兩個分部:(i)一次性電池;及(ii)充電電池及其他電池相關產品。一次性電池細分為兩個部分:(i)圓柱電池;及(ii)微型鈕扣電池。其他電池相關產品包括電池充電器、電池組及電風扇。 進行認購事項的理由及所得款項用途 認購事項所得款項總額及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相關開支後)將分別約為4.2百萬港元及4.1百萬港元。本公司將動用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淨額如下: (i) 3.3百萬港元(佔約80%)用作償還本集團將於未來六個月到期的銀行融資;及(ii) 0.8百萬港元(佔約20%)用作本集團一般營運資金。 董事會認為,認購事項是籌集額外資金及加強本集團財務狀況的良機,並為本集團提供資金以擴展特種電池業務及滿足其營運資金需求。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認購事項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且認購協議的條款屬公平合理。 對股權架構的影響 下表載列因認購事項完成而導致本公司股權架構的變化(假設本公司的股本及股權架構於本公告日期至完成期間並無其他變動): 股東 於本公告日期 緊隨完成後 股份數目 % 股份數目 % 董事 朱境淀先生(附註1) 13,657,500 35.1 13,657,500 30.1 朱淑清小姐(附註2) 1,828,000 4.7 1,828,000 4.0 其他股東 —— 認購人 6,492,000 14.3 Zhu Weijiang 2,700,000 6.9 2,700,000 6.0 其他公眾股東 20,694,500 53.3 20,694,500 45.6 總計 38,880,000 100.0 45,372,000 100.0 附註: 1. 該13,657,500股股份由GoldenVillaLtd.(「Golden Villa」)持有,而GoldenVilla由主席兼執行董事朱境淀先生全資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朱境淀先生被視為於Golden Villa持有本公司的所有股份中擁有權益。 2. 該1,600,000股股份由Triumph Treasure Limited(「Triumph Treasure」)持有,而TriumphTreasure由執行董事朱淑清小姐全資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朱淑清小姐被視為於Triumph Treasure持有的所有股份中擁有權益。朱淑清小姐亦實益擁有228,000股股份。 於過去十二個月的集資活動 本公司於緊接本公告日期前過去十二個月內曾進行下列股權集資活動:已籌措所得款項總 額及所得款項淨額 所公佈的擬定所得 公告日期 集資活動 的金額 款項用途 實際所得款項用途 二零二六年 根據一般授權認 分別約7.8百萬港元 (i)約3.1百萬港元用 (i)約0.8百萬港元用五月六日 購新股份 及7.7百萬港元 作開發及擴展新 作開發及擴展新開發技術及專利 開發技術及專利 在醫療保健及醫 在醫療保健及醫 療器材所用特種 療器材所用特種 電池的應用,並 電池的應用,並 開發及提升特種 開發及提升特種 電池的人工智能 電池的人工智能 生產設施和設 生產設施和設 備;(ii)約3.1百萬 備;(ii)約3.1百萬 港元用作償還本 港元用作償還本 集團若干銀行融 集團若干銀行融 資;及(iii)餘額 資;及(iii)餘額 1.5百萬港元用作 1.5百萬港元用作 本集團一般營運 本集團一般營運 資金 資金 除被分配用作開發及擴展新開發技術及專利在醫療保健及醫療器材所用特種電池的應用,並開發及提升特種電池的人工智能生產設施和設備的剩餘未動用所得款項淨額約2.3百萬港元外,上述集資活動的所有其他所得款項淨額5.4百萬港元已於本公告日期獲悉數動用。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於緊接本公告日期前過去十二個月並無進行涉及發行證券的任何其他股權集資活動。 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應注意,認購事項須待認購協議項下的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 由於認購事項未必會完成,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釋義 於本公告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股東週年大會」 指 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營業日」 指 香港持牌銀行一般於其正常營業時間內開門營業的日子(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本公司」 指 金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司,其已發行股份於主板上市(股份代號: 3919) 「完成」 指 根據認購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完成認購事項 「完成日期」 指 於認購協議的先決條件獲達成或豁免之日後第五(5)個營業日(或本公司可能同意的其他日期及時間)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一般授權」 指 給予董事會以供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股份(不超過本公司於股東週年大會日期的已發行股份總數的20%,即 7,776,000股股份)的一般授權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香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獨立第三方」 指 並非本公司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並且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且與彼等並無關連的 人士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認購人」 指 高健行先生,為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獨立第三方 「認購事項」 指 認購人根據認購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認購合共6,492,000股認購股份 「認購協議」 指 本公司與認購人就認購事項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八月六日的有條件認購協議 「認購價」 指 每股認購股份0.65港元 「認購股份」 指 認購人根據認購協議將予認購的6,492,000股股份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金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朱境淀 香港,二零二六年八月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四名執行董事,即朱境淀先生、朱淑清小姐、朱浩華先生及鄧志謙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鄧思寧女士、簡文儉先生及黃家俊先生。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