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002895):2026年度与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与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业务需要,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恒股份)及子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贵州恒景磷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末,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4,000.00万元。 2、前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段浩然、彭威洋回避表决。 3、前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4、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团)、段浩然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名称:贵州恒景磷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MAKEUEFH2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进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26年06月12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企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马场坪街道办事处乐岗路9号黔南高新路10号楼3楼318办公室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恒景磷化截至2026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恒景磷化为公司控股股东川恒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6.3.3 票上市规则》第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 恒景磷化于2026年7月1日起控股瓮安成功磷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瓮安成功)和施秉成功磷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秉成功),瓮安成功、施秉成功两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恒景磷化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 5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参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瓮安成功 1、基本情况 名称:瓮安县成功磷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5594193478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罗治均 注册资本:捌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05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黄磷、磷酸、硅酸纳及磷酸盐生产、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和时限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严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磷矿购销;磷渣微粉生产销售。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雍阳镇青坑工业园区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瓮安成功截至2026年5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瓮安成功为恒景磷化控股子公司,恒景磷化为公司控股股东川恒集团的全资6.3.3 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 瓮安成功正常生产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5、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参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施秉成功 名称:施秉县成功磷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23745736506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罗治均 注册资本:贰亿圆整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21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黄磷、六偏磷酸钠、超微粉、磷酸、磷酸盐产品的生产经营。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关镇城西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施秉成功截至2026年5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施秉成功为恒景磷化控股子公司,恒景磷化为公司控股股东川恒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 施秉成功正常生产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5、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参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为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在关联交易中的履约责任,川恒集团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 川恒集团同意对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与川恒股份及其子公司履行关联交易中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若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在与川恒股份及其子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未能按交易合同履行的情况,川恒集团愿连带承担所有的违约责任,相应的违约款项由川恒集团承担,且同意川恒股份在川恒集团的后续分红款中直接扣减。 川恒集团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川恒集团不履行上述承诺,由此给川恒股份、川恒股份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所造成的损失,川恒集团将承担相应责任。 本承诺的生效以川恒股份股东会就与恒景磷化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通过作为前提,如该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川恒股份股东会审议通过,则本承诺不发生法律效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必要的经营行为,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产品销售、运输业务扩展增加稳定的客户,为产品价格提供一定的支撑,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 2、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预计不会超过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营业收入的10%,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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