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001258):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06日 19:38:11 中财网
原标题: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524699.SZ 债券简称:26立新GK1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8月6日(星期四)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6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6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0层1025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会的主持人:董事长陈龙先生。

(7)列席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00人,代表股份529,635,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4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445,44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2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98人,代表股份84,187,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98人,代表股份31,365,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3,24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7人,代表股份28,118,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27%。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232,1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39%;反对19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61%;弃权2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62,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45%;反对1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3%;弃权2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2%。

(二)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212,5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02%;反对22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20%;弃权2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42,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20%;反对2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4%;弃权2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聪、周洁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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