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洪田股份(603800):2026-037: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后被告宜宾远东铜箔有限公司(曾用名远东铜箔(宜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铜箔”)提出上诉,二审待开庭;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涉案的金额:一审判决被告远东铜箔向原告洪田科技支付应付账款、应付账款违约金、延迟提货期间仓储费用合计134,651,308.94元及相关诉讼费用,判决尚未生效;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洪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田科技”)于近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洪田科技因与远东铜箔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洪田科技向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宾中院”)提起诉讼。2025年12月10日,洪田科技收到宜宾中院出具的(2025)川15民初2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6年7月13日,洪田科技收到宜宾中院出具的(2025)川15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远东铜箔向洪田科技支付应付账款122,828,000.00元、应付账款违约金11,323,308.94元、延迟提货期间仓储费用500,000.00元,驳回洪田科技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727,360.00元,由洪田科技负担7,752.00元,远东铜箔负担714,608.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远东铜箔因与被上诉人洪田科技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川15民初27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如下: 1、请求撤销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川15民初27号民事判决;2、请求依法改判驳回洪田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洪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不含本次案件)共计6起,争议标的总额约为1,594.02万元,均为被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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