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301296):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时间:2026年08月06日 19:08:45 中财网
原标题:新巨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6-047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8月11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2.00万股,占截至2026年7月30日公司总股本42,712.1514万股的0.10%,授予价格为3.592元/股。

3、本次归属人数:1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2026年2月6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归属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人,其中1名激励对象在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予归属,1名激励对象暂缓归属,本次实际归属人数为13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的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50.00%。

3、授予价格(调整前):3.65元/股。

4、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 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5、任职期限: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
第二个归属期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注:(1)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若净利润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但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的8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8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ABCD
归属比例100%80%60%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于2024年9月9日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8月28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8人调整为124人,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8、2025年9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合计注销258,000份股票期权。

9、2025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10、2026年2月6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归属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人,其中1名激励对象在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予归属,1名激励对象暂缓归属,本次实际归属人数为13人。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10月9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84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65元/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情况说明
1、限制性股票数量历次变动及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关事项的议案》,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28人调整为124人,因离职或降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激励对象原获配股份数将调整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历次变动及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65元/股调整为3.592元/股。

3、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年9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5人,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20.00万股。在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至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股份归属登记期间,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其中第一个归属期作废1.00万股),1名激励对象暂缓归属。2026年2月6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实际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人,实际归属股票数量为377.00万股。

本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实际归属股票数量为42.00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10月9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0月9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三)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序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 情况说明
1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合归属条件。
2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未发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件。    
3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 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任职 期限均符合归属条件。    
4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3年净 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 注:1、上述“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合并 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2、若净利润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为100%;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目标但不低于业绩考核目标的 8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若净利润低于业绩考核 目标8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计报告(容诚审字 [2025]100Z1667号):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3,848,925.50元,相较于 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 长8.03%,剔除股份支付费 用影响后仍高于业绩考核 目标7%,公司层面可归属 比例为100%。    
5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 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 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 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实际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15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 为“A”,可归属比例为 100%。    
  考核结果ABCD
  归属比例100%80%60%0
       
综上所述,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对于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归属日:2026年8月11日
(二)归属数量:42.00万股,授予价格为3.592元/股
(三)归属人数:1人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股

激励对象姓名职务获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数量本次归属 限制性股 票数量本次归属数量 占已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比例
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1人)840,000420,00050% 
注:1、本激励计划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六)在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上市流通日:2026年8月11日
(二)上市流通数量:42.00万股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禁售期。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7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100Z0115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6年7月28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2026年7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1名激励对象的出资款人民币1,508,640.00元,授予价格为3.592元/股,认购方式全部为货币认购。

公司本次归属的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427,121,514420,000427,541,514
注:变动前股本数量为2026年7月30日公司总股本427,121,514股;本次归属后的股权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期结束后,公司股份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22 ——
第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并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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