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4股被宣布减持
?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甲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3%的股份,其中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1%的股份,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2%的股份。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甲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长甲宏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长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42,522,4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84%。 【19:03 朗鸿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股东忻宏及其一致行动人忻渊拟在本次公告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朗鸿科技: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忻宏、刘伟、黄小军、陈学胜、方洁媛、邵程泽、胡国芳、江志平承诺: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并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不减持公司股票; (2)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自本人从公司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4)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相应调整,下同),或者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本承诺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将结合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等确定;若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承诺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相应调整); (6)如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作出其他监管规定,本承诺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承诺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承诺要求。 【19:03 甘李药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陈伟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宋维强先生、都凯先生各持有公司 520,000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邢程女士、苑字飞女士、邹蓉女士、李智先生各持有公司 520,000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陈伟先生、都凯先生、宋维强先生、邢程女士、苑字飞女士、邹蓉女士、李智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各自减持数量不超过120,000股,即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23.077%,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拟减持股东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 其他提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窗口期减持。 【17:58 济川药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药业”或“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黄曲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严宏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黄曲荣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6,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不超过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25%;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严宏泉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不超过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将相应调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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