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603657):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原标题:春光科技: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证券代码:603657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nhuaChunguangTechnologyCo.,Ltd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 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61 ——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 、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 投资者做出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按A 40,557,015 目前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股(含本 数),具体发行股票数量依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变化的事项,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应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为进一步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在报送发行方案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针对参与竞价的对象限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认购股份数量(比例)的上限,并限定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本次认购股份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后的股份数量(比例)的上限。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6、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200.00万元(含49,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等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的要求,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了完善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决策机制。 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其间股东回报仍然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与净资产有可能无法同步增长,存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金华春光A 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0、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不会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 11、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我国清洁电器软管行业及清洁电器整机制造行业的从业企业数量众多,行业同质化竞争激烈。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的产品售价降低或销量减少,从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随着年轻世代消费者逐渐成为家用电器的主要购买者,其对清洁电器的需求也从原来强调实用性和性价比,逐步转变为更加注重清洁电器的精致外观、智能互联和产品品质,清洁电器的市场竞争从而也呈现出更多维度。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技术创新、增强研发能力、控制制造成本,公司清洁电器业务市场份额可能会出现下滑的情形。 (2)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以中美贸易冲突为代表的国际贸易形势变化频繁,全球经济正面临着多重压力,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政治化的倾向日益突出,影响全球经贸秩序和供应链体系。公司出口及境外销售区域主要为美国及亚洲、欧洲国家,若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加剧,且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将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尤其是整机业务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均在60%以上。公司将通过积累的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开拓客户并扩大市场份额,但由于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密切,如果未来某一主要客户降低或停止与公司的合作,则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4)业绩持续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1,998.43万元、212,244.33万元和256,110.60万元,呈持续增长态势;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499.64万元、1,431.46万元和-1,045.80万元,呈持续下降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为(1)由于下游终端竞争加剧,公司产品价格有所下降,公司综合毛利率从2023年的12.50%下降至2025年的11.29%;(2)由公司管理费用增加、汇兑收益减少、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根据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00万元至-9,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净利润出现亏损。从2026年1-6月经营业绩看,公司2026年净利润亏损可能较2025年度进一步扩大。 虽然公司通过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提升业务协同性、积极拓展新客户以及强化人才团队建设等措施以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但该等措施对改善经营业绩时间无法准确判断。同时,若未来下游终端市场需求放缓、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以及其他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可能出现业绩持续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5)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43%、10.82%和10.86%,整体下降,其中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50%的整机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4%、3.98%和4.96%。公司整体毛利率受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及各类产品收入占比变动影响,由于整机产品售价远高于零配件产品售价,如未来随着整机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整机业务收入和占比持续提升,而整机业务毛利率却没有得到同步改善和提升,将可能拉低公司整体毛利率,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6)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在当前的产业政策、行业技术水平、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形成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市场开拓进展不及预期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使得募投项目届时实现的销量、销售价格低于预测或经营成本高于预测,项目毛利率低于预测,进而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稳定期预测毛利率在7%-8%之间,和最近三年国内整机业务生产基地苏州尚腾整机业务毛利率平均值相当,低于最近一年国内整机业务生产基地苏州尚腾整机业务毛利率,但是高于报告期内公司整机业务毛利率(1%-5%)。 虽然公司为改善提升整机业务毛利率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但未来毛利率的提升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募投项目实际运行毛利率低于预期,将导致募投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甚至出现负收益的情形。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导致折旧费用相2025 - 应增加。公司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367.98万元,如果在募投项目建成后投产前,公司原有业务经营业绩未能显著改善提升,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募投项目折旧增加而出现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此外,项目实施后如不能如期达产,或达产后不能按照原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则新增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利润下滑的风险。 目 录 释 义.........................................................................................................................10 一、一般释义.....................................................................................................10 二、专业术语释义.............................................................................................13 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1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1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5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9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30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34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36七、同业竞争情况.............................................................................................41 第二章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4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44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46.........................................................46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50五、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50六、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50七、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51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51 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53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5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55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60四、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的影响.....................63五、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64 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66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66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66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67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67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68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68第五章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69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69 二、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69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71 一、经营风险.....................................................................................................71 二、财务风险.....................................................................................................73 三、募投项目相关风险.....................................................................................74 四、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风险.................................................76第七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77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77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79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8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83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84 六、董事会声明.................................................................................................85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总股本为135,190,050股,股本结构具体如下:
(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春光控股,春光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陈正明、张春霞、陈凯和陈弘旋直接持有公司15.53%的股份,陈正明通过春光控股间接控制公司46.60%的股份,陈凯通过凯弘投资和毅宁投资间接控制公司4.47%的股份。陈正明、张春霞为夫妻关系,陈凯和陈弘旋均为陈正明、张春霞之子,四者合计控制公司66.60%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陈正明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 1969年8月至1972年11月,任职于磐安县尚湖农机厂;1972年12月至1978年4月服兵役;1978年5月至1985年4月任职于磐安县轻工机械厂;1985年5月开始自主创业,历任磐安县春光塑料厂厂长、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厂厂长;2000年7月至2016年9月担任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03年1月至今担任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2月至今担任金华弘凯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张春霞女士: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5月至1985年3月任职于磐安县尖山塑料厂;1985年5月至2000年6月,历任磐安县春光塑料厂副厂长、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厂副厂长;2000年7月至2016年9月担任金华市春光橡塑软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担任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正梦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1980 陈凯先生: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03年1月至今历任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监事、经理、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今担任金华市凯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11月至今担任金华市毅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0月至今担任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SUNTONETECHNOLOGYCOMPANYLIMITED董事长、 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担任SUNTONETECHNOLOGY(MALAYSIA)SDN BHD董事;2025年2月至今担任TENGYUEELECTRICAPPLIANCECOMPANY LIMITED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1996 2020 12 陈弘旋先生,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年 月至 今担任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至今担任越南CGH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担任金华联湃董事、经理;2024年9月至今担任杭州灵核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5年4月至今担任杭州灵核云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5年11月至今担任海口兄弟同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5年11月至今担任海口爱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2025 11 行事务合伙人; 年 月至今担任海口晨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或潜 在纠纷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4,3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8.25%,占公司总股本的3.18%,质权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10月9日,到期日为2026年10月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弘旋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2,7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4.29%,占公司总股本的2.00%,质权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9月25日,到期日为2026年9月25日。 上述质押情形不会对发行人股权稳定性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 1、行业主管部门 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整机产品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律组织是中国家用电器协会(CHEAA)、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署科技行业和前沿技术的政策方针,并针对家用电器等产业制定相关战略和发展目标。 (2)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能为拟定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主要职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管理产品质量与安全风险。 (4)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的宗旨为代表本行业企业的利益,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反映会员企业诉求,协调会员之间关系,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与市场秩序,联系政府,为行业、会员、政府提供服务,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5)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在业务上接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展方向,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协调行业内外关系;代表会员权益,向政府反映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参与质量管理监督,承担技术咨询;实行行业指导,促进产业发展,维护产业安全。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前景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产品、整机产品,主要围绕清洁电器行业开展。清洁电器是用于清洁物品及室内环境的电器统称,涵盖吸尘器、洗衣机、打蜡机、扫地机器人等品类,核心功能包括物理吸附、机械抛光及空气净化。在全球家电市场增长乏力的背景下,清洁电器却展现出强劲的逆势增长态势,成为家电领域的亮眼存在。 2024年上半年,全球家电销售额略有下降,大家电同比下降2%,小家电下降0.8%,但清洁电器市场却实现了逆势增长。根据Euromonitor数据,2024年全球清洁电器零售额达293亿美元,预计到2029年将达383亿美元,2023-2029年复合年均增长率约为5%。 数据来源:Euromonitor 2019-2024 年,全球各地区清洁电器在小家电的销量占比持续上升。全球清 洁电器在小家电领域市场规模占比由2019年的4.96%增至2024年的5.55%。其 中部分发达地区如日韩、北美、西欧的清洁电器占比已达8.81%、7.45%和11.22%。数据来源:Euromonitor 从现有市场规模来看,欧美是清洁电器的核心市场,占据主要市场份额。其中北美市场是全球最大的吸尘器消费市场,西欧市场规模紧随其后;北美和西欧地区吸尘器市场规模分别为4,134万台和3,883万台。 数据来源:Euromonitor 从清洁电器各地区增速来看,新兴市场表现亮眼。东南亚地区增长势头强劲, 2020-2024年平均增速在10%以上。中东、非洲及拉美地区亦保持相对较高的增 速。数据来源:Euromonitor 随着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和高端消费不断增长,有望进一步释放全球清洁电器市场的增长潜力。欧美地区人口老龄化和养宠数量增多进一步推动清洁自动化需求,智能化产品将成为新的增长点。新兴市场虽吸尘器渗透率低,但增长潜力巨大,如东南亚、拉美等地区近年来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速和清洁意识提升推动市场扩容,未来有望成为增长核心引擎。 中国作为最大吸尘器生产国,吸尘器出口持续增长。中国企业在代工生产中积累优势助力品牌升级,顺利占据海外高端市场。中国企业在全球代工中形成了多个产业集群,具备核心零部件自研自产能力和专利技术壁垒,国内清洁电器产品凭借技术创新和性价比优势占据重要份额,逐步打破欧美品牌垄断。 2、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业务的上游为聚乙烯类、PVC、筋条、增塑剂、电子线及各类添加剂等,下游为清洁电器整机制造。 清洁电器整机业务上游为塑料橡胶原料、电池、电机、电子元器件等,下游为清洁电器品牌商。 总体来看,公司所处行业上游供应情况受到塑料橡胶原料价格影响,也受到电子元器件、电机、电池制品价格影响;下游销售情况主要受清洁电器品牌商销售情况的影响。 3、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一方面,随着人们消费观念和习惯的改变,尤其是年轻一代对智能产品替代家务劳动的需求日趋强烈,智能清洁产品的需求随之增长;另一方面,国内人口数量众多,室内清洁需求基数大,增长空间广阔。对比欧美吸尘器市场超90%的渗透率,国内吸尘器市场渗透率仅有35%。清洁家电厂商有充足的机会通过提高国内清洁产品的市场渗透率来实现业绩增长。 (2)产品向系统化、多样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随着成型工艺的成熟和改性材料的使用,清洁电器产品的材料、外观、性能、功能等呈现多样化趋势,对干湿两用、大吸力、静音、环保等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以满足消费者和终端品牌的个性化需求。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清洁电器制造企业已具备多样化、系统化产品的定制生产能力,以满足下游整机厂商日益提高的产品迭代、质量管控和降低成本的需求。 (3)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 经过多年的发展,清洁电器行业的竞争格局已基本形成,行业集中度稳步提升。随着下游清洁电器整机厂商及终端品牌商对于产品的质量、性能、功能等要求越来越高,劳动力成本和运输成本的攀升以及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本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企业优胜劣汰加速,市场需求逐步向具备规模优势、产品优势、技术优势和解决方案能力优势等竞争优势的大型企业集中。此外,清洁电器整机厂商及终端品牌的组件化采购趋势也加速了行业集中度的提升。 (三)行业竞争状况 1、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软管产品作为清洁电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品性能和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电器产品的性能和工作效果,故软管产品需要达到较高的技术水平,如吸尘器软管需在气密性、柔韧性、粘结力、抗静电、耐磨性、耐高低温、绝缘耐压性、抗受压变形性能等方面满足较高的技术要求。下游客户往往还要求软管产品通过一定的性能测试,主要包括弯曲耐久性测试、抗扭曲测试、拉伸强度测试、耐磨测试、密封性测试等。通常,在吸尘器新产品开发时,整机厂商及品牌商往往只设计吸尘器的主体部分,而对于配套的软管部分则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要求,交由软管产品供应商进行协同设计开发。软管产品企业不仅需要掌握软管产品的原材料配方、成型工艺和模具开发等,还需要对吸尘器整机产品的设计和功能等方面有较深的了解,尤其是软管与整机主体的连接部分,才能设计开发出符合其外观、精度、性能、功能等各项技术要求的软管产品。 随着吸尘器更新换代的频率加快,整机制造厂商及品牌商通常要求软管企业在短时间内开发、交付满足其各项技术指标要求的软管产品及配件,这对企业在协同开发、原材料开发、成型工艺、专用设备研制和模具开发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因此,新企业要进入清洁电器软管行业需面对较高的技术壁垒。 在清洁电器整机领域,以吸尘器、洗地机、扫地机器人为代表的清洁电器行业同样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新产品开发设计能力、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两个方面,阻碍没有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或者缺乏清洁家电产品研发、生产经验的企业进入本行业。 (2)客户壁垒 行业的下游客户主要为清洁电器整机制造厂商及品牌厂商。通常,公司先与品牌企业协同设计开发产品,并将相应产品销售给品牌企业指定的整机制造厂商。 下游客户对产品供应商的技术实力、生产能力、交货稳定性和及时性等各方面均有严格要求,产品供应商需要通过下游客户的审核和一定时间的考核期后才能成为其合格供应商,成为合格供应商后还需要接受定期审核。一旦被下游客户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则下游客户会与产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保证供应稳定性和及时性。 因此,新企业要进入清洁电器行业需面临较高的客户壁垒。 (3)经验壁垒 清洁电器行业供应商需要把握不同客户的多样化、定制化需求,在原材料配方、成型工艺、模具开发等方面契合客户需求,并短时间内交货,这要求企业需要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以持续完善生产工艺流程、熟练掌握原材料配方和模具设计开发等。 因此,新企业要进入清洁电器行业需面临一定的经验壁垒。 2、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1)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 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隶属于全球知名软管供应商PLASTIFLEX公司,其产品覆盖各种规格的塑料波纹软管、高低压电气波纹软管、高拉伸率弹簧软管、各类型排水排污塑料管以及全系列软管配件等。 (2)苏州工业园区嘉信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嘉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要生产吸尘器软管、EVA导电管、PVC伸缩导电管、PVC伸缩管、吹塑管、水箱、水袋、弯管、洗衣机排水管等。 (3)杭州泰贺塑化有限公司 杭州泰贺塑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日本TIGERSPOLYMER株式会 社的下属子公司,现生产和经销的产品主要包括各种工业及民用塑胶软管系列产品、橡胶制品、汽车配件、洗衣机用压力进水管、排水软管、吸尘器用塑料软管及汽车滤清器进气管、汽车发动机空气管等。 (4)德昌股份(605555.SH) 德昌股份成立于2002年,专业从事电机、吸尘器、地毯清洗机、个人护理类电器及家庭健康护理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布局汽车EPS无刷电机领域。2021年10月,德昌股份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5)富佳股份(603219.SH) 富佳股份专注于真空吸尘器和智能家电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吸尘器、智能清洁类小家电、智能家电产品、无刷电机等核心零部件,覆盖家用、车用、商用等多种场景。2021年11月,富佳股份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3、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及竞争优势 (1)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先后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UL、IEC等国际认证标准以及RoHS、PAHs、REACH等环保要求。 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获得了客户一致认可,广泛应用于小米、美的Midea Lexy UWANT joyoung ( )、莱克( )、追觅、友望( )、九阳( )、戴森 (Dyson)、鲨科(Shark)、必胜(Bissell)、LG、海尔、松下(Panasonic)、伊莱克斯(Electrolux)、飞利浦(Philips)、艾默生(Emerson)、阿奇力克(Arcelik)等国内外知名清洁电器品牌。 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公司凭借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齐全的产品品类、优质的客户资源积累、优秀的解决方案能力、合理的生产基地布局、高效的管理模式和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在清洁电器软管行业处于领导地位。 未来随着下游客户市场需求的稳定增长、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竞争优势的持续强化,公司在清洁电器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上升。 (2)公司的竞争优势 ①技术优势 技术优势是公司获得市场地位重要保证。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注重产品的基础、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发展,公司已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原材料开发能力以及专用设备研制能力,公司在清洁电器软管的原材料开发、成型工艺、专用设备研制和模具开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掌握了带电线缠绕技术、伸缩技术、四线导电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端吸尘器用高强度电子软管”获得了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三等奖,并先后开发出“1:8大伸缩比软管”“四螺旋中央吸尘器软管”等工艺技术先进的软管产品,不断扩大软管产品的品类和应用范围,满足了客户对软管及配件产品的多样化、定制化需求。公司已建立一支经验丰富、掌握行业技术和生产工艺的优秀技术研发团队。凭借先进的专用设备研制能力、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原材料开发经验,公司在产品及其成型工艺方面形成丰富的技术储备。公司雄厚的技术实力储备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②客户优势 公司深耕清洁电器行业多年,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完善生产工艺和持续的技术积累及创新,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系统化、定制化的软管、配件及整机产品,积累了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并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小米、美的(Midea)、莱克(Lexy)、追觅、友望(UWANT)、九阳(joyoung)、戴森(Dyson)、鲨科(Shark)、必胜(Bissell)、LG、海尔、松下(Panasonic)、伊莱克斯(Electrolux)、飞利浦(Philips)、艾默生(Emerson)、阿奇力克(Arcelik)等国内外知名清洁电器品牌。 其中,公司与戴森、莱克电气、美的、科沃斯、松下、春菊电器和宁波富佳等合作时间达10年以上,并获得莱克电气“最佳服务奖”“最佳质量奖”“精诚合作奖”和“优秀供应商”科沃斯“优秀供应商”和“长期服务奖”、戴森“最精益奖”、飞利浦“家电及个人护理银奖”、美的“协同开发奖”,成为美的的“战略供应商”和“优秀供应商”、松下和富佳股份的“优秀供应商”。 ③解决方案能力优势 凭借强大的技术创新实力、完善的产品体系及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在结构方案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制造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较强的清洁电器软管、配件及整机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在客户新产品开发时,公司深度参与客户整机产品的协同开发,在准确掌握客户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后,通过在原材料开发、专用设备研制、成型工艺等方面已经掌握的核心基础技术,快速响应并组织相关技术部门和人员进行设计开发,以满足客户及时交货的需求。凭借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在客户新品开发或面临产品故障等情况时,公司积极协助客户进行方案设计和优化并提出产品改进、改良的解决方案。 ④管理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稳定、高效,管理经验丰富,对于行业发展趋势具有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对于公司的发展历史、企业文化亦有高度的认同感。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采用二维码溯源系统和其他硬件设备,对设备、员工、物料实行一体化管理。 通过扫描产品二维码信息,公司可查询产品出入库信息、库存信息、检验信息、生产信息、物料领用信息等产品全生命周期溯源追踪信息。采用二维码溯源系统后,公司能更精确地追踪到原料采购入库到产品生产出库的全过程情况以及质量问题追溯,提高了公司出入库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减少了出入库的失误率,强化了产品品质控制及生产线规范化管理,既提高了生产效率,又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了公司竞争力。 ⑤品质管控优势 在品质管控方面,目前公司已通过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完善的质量认证体系。公司产品符合UL、IEC等国际认证标准,满足了国内外客户对于公司产品品质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认证标准组织生产,并进行产品质检、巡检、自主检查、QC检查等质量检查,并以质检表等文件形式记录相关检查情况。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从根本上保障了公司产品的高质量。 此外,公司十分重视原材料的研发、检测和产品质量检测,并建立了材料研发检测中心和产品物理检测中心。其中材料研发检测中心主要针对原材料进行熔脂、密度、硬度、抗拉力、抗拉强度、断裂伸长率、水分测试、抗紫外线、高低温等方面的检测;产品物理检测中心主要对产品进行二次元尺寸测量、RoHS环保测试、拉伸测试、扭曲测试等全面检测。上述品质管控措施保证公司有效管理原材料性能和产品品质,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主要从事清洁电器整机ODM/OEM、核心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在原料开发、结构方案设计、专用设备研制、模具开发、产品供应、售后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完善服务体系,致力于为清洁电器制造商提供多元化、系统化、定制化的整机和核心零部件的解决方案。 公司已形成立足软管及配件、整机ODM/OEM业务协同发力的产品体系。 其中软管及配件产品主要包括伸缩软管、挤出软管、吹塑软管、吸塑软管和复合缠绕软管以及水箱、卷线器、地刷、弯管、水袋、接头和手柄等;软管及配件主要应用于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洗地机、除螨仪、布艺清洗机等清洁电器领域。 整机ODM/OEM产品主要包括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洗地机、除螨仪、布艺清洗机等清洁电器,并于2025年延伸拓展至风扇、取暖器、空气净化器等环境家居电器。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软管及配件产品销售采取直销模式,公司销售部门负责国内外客户的市场开拓、订单跟踪与客户关系维护。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为主的清洁电器领域,系戴森、鲨科、必胜等知名品牌的指定供应商。根据品牌商的要求,公司将软管及配件产品销售给其指定的吸尘器ODM/OEM厂商后,由ODM/OEM厂商制造成清洁电器整机后销售给品牌商。 公司清洁电器整机产品销售亦采取直销模式。该业务客户主要为国内外清洁电器龙头品牌,销售人员主要通过自主研发产品邀请客户参观、展会洽谈、利用软管及配件业务客户资源开发维护等方式逐步获取客户的信赖及订单。在收到订单后,公司会逐层审批并结合自身产能情况判断订单是否能如期交付;订单完成后,销售人员通过持续跟踪客户反馈,对采购、生产、研发环节进行不断优化,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提升客户满意度。 2、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等采购工作,并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与管理制度。公司销售部门在获取客户订单并录入ERP系统后,系统会根据订单产品种类及数量自动生成物料需求单,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不同物料的采购周期制订采购计划。公司采购部门根据原材料采购计划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及议价,在确定供应商后下达采购订单并组织采购,所购原材料经品管部检验合格后入库。 3、生产模式 公司软管及配件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约定的交货安排制订出货计划,计划部根据客户订单及出货计划制订生产计划单,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单组织各车间进行生产。 公司对原料进行自主研发和改性,优选出合理的配方后由造粒车间根据客户的定制化要求进行聚合,或直接购买成品原料;再由软管车间和配件车间分别进行软管与配件产品的生产制造,最后由组装车间进行成品组装。 公司清洁电器整机业务主要采用ODM/OEM生产模式,对于品牌商成熟定型的产品公司承接业务后,主要通过OEM模式进行生产;对于品牌商拟推出的新品,在品牌商完成产品及业务定位后,公司通过计算机辅助设计、原型机/工程机生产、BOM表成本核算等环节,将客户的产品概念转化为各个功能部件的具体结构样式、材料选型、功能参数等,并进行小批量试制。在试生产结束后,客户与公司将对样品及其制造过程进行进一步优化,形成最终的成品方案,由公司负责生产落地。 (三)发行人境外经营的情况 公司在新加坡设立有全资子公司春光国际,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公司在CGH SUNTONE INDUSTRY 越南通过春光国际持有越南 、越南 、越南 和越南 TENGYUE。其中,越南CGH主要从事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业务,越南SUNTONE和越南INDUSTRY主要从事吸尘器等小家电整机代工业务(截至报告期末,越南INDUSTRY尚未实际开展业务),越南TENGYUE主要从事环境家居电器等小家电整机代工业务。 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有全资子公司马来西亚CGH,并通过春光国际持有马来西亚SUNTONE。马来西亚CGH主要从事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业务,马来西亚SUNTONE主要从事整机代工业务(截至报告期末,马来西亚SUNTONE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境外子公司持有土地、房产的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境外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房产租赁情况如下:
1、主要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工具。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科学、勤奋、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贯彻“顾客至上、质量为本、技术领先、精益研制”的管理理念,致力于发展成为全球一流的清洁电器系统解决方案专家。 首先,公司将在吸尘器领域逐步深化系统化解决方案能力,从而带动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继续提高公司软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其次,公司将以现有优质客户为基础,提高在中央吸尘器、挂烫机、洗碗机和户外清扫工业除尘系统等领域的市场份额,并逐步向吸尘器整机业务领域拓展;再次,公司将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最后,公司将深化内部流程再造,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实现国际化发展,持续实施人才战略,促进科学绩效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在稳固软管及配件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上,公司将积极推动吸尘器整机业务发展,致力于为国内外知名吸尘器品牌商提供优质的整机产品及服务,并与软管及配件业务之间形成良好的“协同发展效应”。 (二)经营计划 1、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巩固市场地位 随着吸尘器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将不断强化自身产品供应能力和坚持对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以满足吸尘器企业对高品质、高性能软管配件产品的需求。 扩大吸尘器软管配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软管配件产品的集成配套能力,提高公司组件化、系统化产品供应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 2、继续拓展业务领域 凭借公司在软管配件领域已经具备的丰富经验、较强的技术水平、优质的客户资源、自动化生产能力,以现有优质客户渠道为基础,公司将持续深化拓展软管产品在中央吸尘器、挂烫机、洗碗机和户外清扫工业除尘系统等领域的应用。 凭借公司在清洁电器整机ODM/OEM领域积累的生产经验、组织管理能力,不断拓展整机ODM/OEM的产品类别,不断开拓环境家居电器等产品的整机代工业务。 3、产业链向下延伸,提高整机业务渗透 继续加大开拓吸尘器整机ODM/OEM市场力度,持续扩大业务规模,通过加大对整机业务的研发投入,来不断提升整机制造水平和技术能力,不断加强吸尘器整机与软管配件业务之间的协同发展效应,推动各业务板块深度融合与高效联动,围绕整机业务平台陆续扩大公司产品种类,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整机业务的部件自制率,增强互补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 4、完善全球化布局 公司将继续推进越南清洁电器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和推进马来西亚整机业务采购成本和缩短采购周期,进一步提升对客户需求响应速度,具体措施包括提升海外子公司部件自制率、邀请现有供应商前往海外建厂、寻找当地更有性价比的合格供应商等措施。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 基本情况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一、关于第九条‘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2)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3)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 本次发行方案于2025年12月11日经公司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5年6月11日)至今,公司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2、拆借资金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9月与顺造科技签署《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约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收到顺造科技相应的应收货款后,公司将以现金形式向顺造科技一次性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两年,在借款期限届满前以及顺造科技满足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公司有权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协议约定的顺造科技投前估值额,由上述借款债权置换为顺造科技的股权。 顺造科技系公司主要客户之一,是一家小米生态链企业,专注于研发清洁电器吸尘器、智能扫地机器人等创新型科技公司。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公司向顺造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目的是为了抓住其发展机遇,提前锁定顺造科技投资估值,为公司未来获取投资入股机会,在满足协议约定的债转股条件下,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可以视其实际发展情况,享有实现债权及利息或债转股的选择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对顺造科技进行未来股权投资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同时也是为了增进双方合作关系,提升资源共享和商业机会,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 综上,公司上述对顺造科技的财务资助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公司不存在集团财务公司。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金融业务的情形。 7、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8、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开展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和小额贷款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不涉及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事项,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要求。 (三)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相关的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560.18万元,主要为应收暂付款、押金保证金和出口退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8,919.34万元,主要为留抵增值税、待摊费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5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53.05万元,主要为公司出于完善越南生产基地配套供应链目的,于2023年下半年与专业生产电机企业苏州永捷电机有限公司在越南合作设立参股公司永捷电机(越南)有限责任公司。 永捷电机(越南)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吸尘器电机业务,属于公司业务的上游,与公司业务存在协同效应,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5年末,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355.00万元,系持有浙江磐安婺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少数股权,属于财务性投资。该笔投资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投资。截至2025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金额为355.00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为0.38%,占比较小。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为5,000万元,系公司对下游主要客户顺造科技提供的财务性资助,具体情况详见本章“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之“(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该项财务性资助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1,465.38万元,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性投资金额为355.00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为0.38%,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及相关法规的要求。 七、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为春光控股,实际控制人为陈正明、张春霞、陈凯和陈弘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春光控股和陈正明、张春霞、陈凯和陈弘旋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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