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阳光油砂(02012):内幕消息- 清盘呈请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 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佈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陽光油砂有限公司證券之邀請或要約。 SUNSHINE OILSANDS LTD. 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一家根據加拿大阿爾伯塔省商業公司法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聯交所:2012) 內幕消息- 清盤呈請 承陽光油砂有限公司董事會命 孫國平 執行主席 香港,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 卡爾加里,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 於本公告發佈之日,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孫國平先生及何沛恩女士;非執行董事 Michael John Hibberd先生及蔣喜娟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賀弋先生、邢廣忠先生及龐珏女士。 *僅供識別 本公告由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25(1)(b)條發出。 清盤呈請 本公司獲悉朱慧雯女士(「呈請人」)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提出了對本公司的清盤呈請(「呈請」),內容有關本公司金額為 657,298.55美元的財務義務。呈請人為本公司債券投資者,且為獨立第三方。 呈請的影響 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條例」)第182條,倘本公司最終因呈請而清盤,則於起始日(即於二零二六年八月五日提出呈請之日,「起始日」)後對本公司的財產作出的任何處置(為免生疑問,不包括本公司附屬公司擁有的財產)、任何本公司股份轉讓或任何本公司股東地位的變更將屬無效除非獲得高等法院授出的認可令。倘呈請隨後被撤銷、駁回或永久擱置,則於起始日或之後作出的任何有關財產處置、轉讓或變更均不受影響。 公司將尋求法律措施以堅決反對呈請,此乃由於董事會認為呈請並不代表本公司及其他相 關者之利益以及可能損害本公司價值。然而,鑒於公司清盤條例第 182 條的影響,董事會 謹此提醒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倘本公司最終因呈請而被高等法院頒布清盤令,在未 獲得高等法院認可令的情況下,於起始日或之後作出的本公司股份轉讓將屬無效。 根據香 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發出的有關提出清 盤呈請後轉讓上市發行人股份的通函,鑒於股份轉讓過程中有可能受到限制及出現不確定 性,香港結算可隨時行使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所賦予的 權力,對於通過香港結算進行本公司股份轉讓的參與者(「參與者」)臨時暫停其服務, 而不作另行通知,當中可能包括暫停提供本公司股票存入中央結算系統的服務。對於已存 入中央結算系統但尚未重新登記至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公司股票, 香港結算將退回該等股票予相關參與者,並將保留從參與者的中央結算系統賬戶中記減相 關證券以抵銷任何已記存證券的權利。一般而言,上述措施將於呈請已被駁回或永久擱置 或本公司已從高等法院取得所需的認可令之日起不再適用。 呈請的提出不代表呈請人能成功對本公司進行清盤。於本公告日期,高等法院並無頒布清盤令以將本公司清盤。高等法院已將呈請的首次聆訊日期定為二零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本公司將採取的行動 本公司正在尋求有關法律意見及建議,以確定針對該呈請的後續步驟和可能採取的行動。 同時,本公司將盡力與呈請人保持溝通,努力促使該呈請盡快被撤回,也會積極準備聆訊抗辯,爭取法院駁回該呈請。本公司將就任何有關該呈請的重大進展知會股東及投資者,並適時另行刊發公告。 本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人在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若對其持倉及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建議諮詢其專業顧問。 關於陽光油砂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一家總部設在卡爾加里的上市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在香港聯交所上市。 本公司專注開發其位於阿薩巴斯卡油砂地區的重要油砂租賃權益。本公司於阿薩巴斯卡地區擁有約一百萬英畝油砂及石油和天然氣租賃權益。本公司正專注實現West Ells項目地區的里程碑式開發目標。West Ells的初步生產目標為每日5,000桶。 進一步查詢,請聯絡: 孫國平先生 執行主席 電話:(852) 3188 9298 電郵:investorrelations@sunshineoilsands.com 網址:www.sunshineoilsands.com 前瞻性資料 本公告包含有關本公司的計劃及預期的前瞻性資料。有關前瞻性資料受多種風險、不確定因素及其他因素所限。除過往事實的陳述及資料外,所有陳述均為前瞻性陳述。使用「估計」、「預測」、「期望」、「預期」、「計劃」、「目標」、「願景」、「目的」、「展望」、「可能」、「將會」、「應當」、「相信」、「打算」、「預料」、「潛在」等詞彙及類似表述旨在識別前瞻性陳述。前瞻性陳述乃基於陽光的經驗、目前信念、假設、陽光 可取得的過往趨勢資料及預測,並受多種風險及不確定因素所限,包括但不限於與資源定義及預期儲量及可採及潛在資源估計、未預期成本及開支、監管批文、石油及天然氣價格不斷波動、預期未來產量、獲得充足資本為日後發展融資的能力及信貸風險、阿爾伯特的監管架構變動(包括監管審批程式及土地使用指定用途的變動)、許可費、稅項、環境、溫室氣體、碳及其他法律或法規及其影響相關的風險及不確定因素以及與合規相關的成本。儘管陽光認為該等前瞻性陳述所代表的預期屬合理,然而無法保證 有關預期會證實為正確無誤。讀者務請注意本公告所討論的假設及因素並非詳盡無遺,故讀者不應過度依賴前瞻性陳述,因為本公司的實際業績可能與其所表達或推斷者大相 逕庭。陽光無意亦無責任於本公告刊發日期後因新資料、未來事件或其他事宜而更新或修訂任何前瞻性陳述,惟根據適用證券法例規定者除外。前瞻性陳述僅適用於本公告刊發日期,並受該等提示性陳述明確限定。讀者務請注意,前述清單並非詳盡無遺且乃就截至相關日期而發佈。 有關本公司重大風險因素的詳盡論述,本公司不時向證券監管機構提呈的其他檔案所述的風險因素,所有該等資料均可於香港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或本公司的網站www.sunshineoilsands.com查閱。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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