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金泰能源控股(02728):第四份补充契据可换股票据条款及条件之修订延长最后期限之协议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作參考用途,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之邀請或要約,其任何部份亦不構成任何合約或承諾之基礎。 JINTAI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金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728) 第四份補充契據 可換股票據條款 及條件之修訂延長 最後期限之協議 茲提述金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5月19日及2026年6月17日的公告(「先前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先前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先前公告所披露,第四份補充契據的先決條件須於2026年7月15日(「最後期限」)或本公司與新認購方以書面形式協定的有關其他日期或之前履行。 2026年8月5日,第四份補充契據的各方已簽訂一份協議,據此,各方同意延長最後期限至2026年9月15日。 本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在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如有疑問,可向其專業或財務顧問尋求專業意見。 承董事會命 金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韓金峰 香,2026年8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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