锴威特(688693):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08月05日 20:57:51 中财网
原标题:锴威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6-034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26 8 21
股东会召开日期: 年月 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10号沙洲湖科创园B2幢公司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1日
至2026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 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 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2.0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对象
2.0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 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0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交易价格及 支付方式
2.0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数量
2.06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锁定期安排
2.0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 利润安排
2.0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过渡期损益
2.0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业绩承诺及 补偿安排
2.10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 市地点
2.11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对象
2.12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2.13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2.14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股份锁定期
2.15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2.16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7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 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规则>第11.2条、<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议 案》
10《关于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 或<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 案》
13《关于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说明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5《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模拟审计报告、资产 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7《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案》 
19《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机构和个人的议案》
2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 议案》
2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 宜的议案》
注:为方便投资者阅读,上述部分议案以简称列示,其全称如下:
(1)议案3全称为《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议案6全称为《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3)议案8全称为《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议案》;
(4)议案9全称为《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议案10全称为《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6)议案18全称为《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22,其中议案2需要逐项表决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2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693锴威特2026/8/18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8月1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二)登记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10号沙洲湖科创园B2幢公司证券部(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企业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3、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6年8月19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法)发送至邮箱zhengq@convertsemi.com进行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8月19日下午17时前送达。

4、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邮箱:zhengq@convertsemi.com
联系电话:0512-58979950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1日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 定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 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2.0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 行对象   
2.0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 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0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交 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2.0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 行数量   
2.06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锁 定期安排   
2.0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滚 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过 渡期损益   
2.0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业 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2.10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 面值及上市地点   
2.11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对象   
2.12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定价方 式和价格   
2.13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发行规模及发行数 量   
2.14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股份锁定期   
2.15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2.16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 排   
2.17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 组上市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业绩补偿 协议>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 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规则>第11.2条、<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审核规 > 则第八条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 规定的议案》   
10《关于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7号> 第十二条或<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第三十条规 定的情形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情况的议案》   
13《关于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 资产情况说明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5《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 议案》   
16《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模拟审计报 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7《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 的议案》   
1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9《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 他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的议案》   
2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 诺事项的议案》   
2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2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 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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