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椰岛(600238):ST椰岛关于累计诉讼及诉讼进展

时间:2026年08月05日 20:07:08 中财网
原标题:ST椰岛:ST椰岛关于累计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6-052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披露的新增累计涉诉金额:约1,510.93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新增诉讼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和解或诉讼过程中,目前尚未判决或结案,因此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诉讼执行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披露的诉讼的基本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近12个月内新增未披露的累计涉及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金额合计1,510.93万元(其中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原告方的涉诉金额为812.74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为被告方的涉诉金额为698.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0%。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序 号原告被告标的金额 (万元)案件类型案由目前进展
1海南椰岛 酒业销售 有限公司泰安中富兴泰置业有限公 司654.01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签订《采购合同》,被告向原告采 购产品,产品交付后被告未向原告支付货款, 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 相关赔偿。待开庭
2贵州省仁 怀市椰岛 糊涂酒业 股份有限 公司1、深圳汇弘泰贸易有限公 司;2、王佩阳;3、张晓伦125.83合同纠纷2023年4月14日,深圳市贵台珍品供应链有 限公司向原告出具《订货单》向原告采购产品, 在产品交付后被告未向原告支付货款,2024年 9月25日,深圳市贵台珍品供应链有限公司办 理了注销手续。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待开庭
     被告支付货款及相关赔偿。 
3海南椰岛 (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海南冠利机电设备工程有 限公司32.90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签订采购合同,采购生产设备。合 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向被告支付款项,被告未 按约定完成全部设备安装及调试。故原告向法 院提起诉讼,诉求解除合同,被告返还已支付 设备款及相关违约赔偿待开庭
4海南恒盈 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149.43合同纠纷原告承包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双方存在结算分 歧。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工程 款及相关赔偿。待开庭
5海南恒盈 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63.43合同纠纷原告承包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双方存在结算分 歧。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工程 款及相关赔偿。待开庭
6张某;江 某;邓某、 冯某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海南椰岛全球购商业 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椰岛 供应链有限公司;海南椰岛 酒业发展有限公司214.14劳动争议原告以被告未支付薪酬/未支付相关补助金/未 支付社会保险费等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诉 求被告支付薪酬或补助金或社会保险费及相关 赔偿等待开庭
7湖南嘉合 晟贸易有 限公司海南椰岛恒鑫贸易有限公 司71.19合同纠纷原被告签署菜籽油销售合同,原告向被告支付 货款后被告未及时交付货物。故原告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及相关赔偿。待开庭
合计1,510.93     
二、公司已披露诉讼进展情况

序 号原告被告标的金额 (万元)案件类 型案由目前进展
1贵州省仁 怀市椰岛 糊涂酒业 股份有限 公司陕西裕隆投 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443.64合同纠 纷原告与被告于2022年6月签订《酒类买卖 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贵台酒系 列酒品,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612.6万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将货值443.64万元的货 物交付被告。被告收到货物后未支付货款, 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椰 岛糊涂货款443.64万元;被告支 付原告逾期付款损失及相关诉讼 费用。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等待二审审理判决。
2贵州省仁 怀市椰岛 糊涂酒业 股份有限 公司1、南阳贡赢 酒业有限公 司;2、贾溪96.52合同纠 纷被告1向原告采购96.52万元的货物,原 告已发货但被告未支付货款。原告起诉要 求被告支付货款、赔偿逾期付款损失及原 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被告2作 为被告1的唯一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被告已达成和解并撤诉,货款 已全部收回。
3贵州省仁 怀市茅台 镇糊涂酒 业(集团) 销售有限 公司冯彪;海南 椰岛(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1,006.20合同纠 纷原告认为两被告共同向原告采购“贵台” 白酒产品共计1,006.2万元。因截止至原 告诉讼之日,两被告未向原告支付任何货 款,故原告提起诉讼。一审判决:被告冯彪支付原告货 款670.8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 损失;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冯彪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三、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案,因此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诉讼执行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高度重视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也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