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仪公司(688828):国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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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9:27:2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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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国仪公司:
国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仪公司”、 “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254号文同意注册。
《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国证券网: 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
http://www.cs.com.cn;证券时报网: 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http://www.zqrb.cn;经济参考网: http://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https://cn.chinadaily.com.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 1.00元 |
| 发行股数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4,00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10.00%。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
| 本次发行价格 | 21.22元/股 |
|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
| 高管员工战略配售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华泰国仪量子家园 1号科创
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泰国仪量子家园 2号科创板员
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合计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数量为 4,001,000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的 10.00%,获配金额 84,901,220.00元。上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
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个
月 |
| 保荐人子公司战略配
售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
售,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 1,885,014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的 4.71%,获配金额为 39,999,997.08元。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24个月 |
|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
安排 | 是 |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0.05元(按 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0.05元(按 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盈率 | 不适用(公司 2025年度尚未盈利) |
| 发行市净率 | 5.75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2.09元(按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3.69元(按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以及已开立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
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
止参与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募集资金总额 | 84,901.22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72,342.78万元 |
|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 | |
| 发行费用(不含税) |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 12,558.44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保荐费为 377.36万元,承销费为 8,792.45万元。以上费用参考
沪深交易所同等融资规模项目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结合服务
的工作量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
付。
2、审计及验资费:1,858.00万元,依据服务的工作内容、所提供
服务的人员工时及参与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
经验等因素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3、律师费:919.00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根据所提
供服务的工作量及参与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因素协商确
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4、信息披露费:552.64万元。
5、发行手续费:58.99万元。
注:(1)如非特别注明,上表中的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2)
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
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 | | |
|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 | | |
| 发行人 | 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 | |
| 联系人 | 苏静东 | 联系电话 | 0551-63631226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联系人 | 股票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755-81902091 |
发行人: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 8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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