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药易购(300937):公司收到再审裁定书暨诉讼进展
证券代码:300937 证券简称:药易购 公告编号:2026-033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再审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阶段; 2、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申请人(二审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 3、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因与杨亚、曹继军、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1民终26756号民事判决书,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现将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收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杨亚、曹继军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3日(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公司于2024年8月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0112民初33048号),判决如下:“1、案涉杨亚、曹继军与公司签订的《合2024 作意向书》《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于年8月15日解除;2、杨亚、曹继军、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公司偿还借款4,400万元;3、驳回杨亚、曹继军的其他本诉请求;4、驳回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方同时提交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上诉暨诉讼2024-037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 公司于2025年10月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粤01民终26756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09,171.47元,由上诉人杨亚、曹继军、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35,601.84元,上诉人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73,569.63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终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公司于2025年12月收到与杨亚、曹继军、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对方当事人的执行款项4,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暨收到执行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公司于2026年4月因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1民终26756号民事判决书,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再审受理通知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再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粤民申5094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一年尚未披露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计49起,涉诉金额合计4,073.65万元,主要涉及合同纠纷等。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的裁定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同时,公司后续拟就本次杨亚、曹继军、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诉讼产生的损失另行提起新的诉讼。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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