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能股份(920578):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920578 证券简称:巨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分别与关联方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四川共享铸造有限公司和共享智能装备(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清砂桁架自动化生产线及相关配套附属装备,其中预计与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销售金额为80万元,与四川共享铸造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销售金额为 280万元,与共享智能装备(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销售金额为 27.50万元。上述业务具体金额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年 8月 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军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经济开发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 11月 7日 法定代表人:郭新光 实际控制人:彭凡等 5人 注册资本:90,000,000元 实缴资本:90,000,000元 主营业务:智能铸造及激光应用相关技术研发,材料、模型、零部件、装备、软件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检验检测及销售;科技企业的孵化,相关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知识产权研究及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咨询、设计、总包、实施、服务;机电设备、仪器仪表、机械零件、模具、铸件、铸造用原辅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图书、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批发、零售,电子商务,远程运维,配套仓储运输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备、房屋租赁业务,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夏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曾孙公司 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四川共享铸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大堰村 3、4组,斑竹村 1、2组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 7月 31日 法定代表人:扈广麒 实际控制人:彭凡等 5人 注册资本:300,000,000元 实缴资本:300,000,000元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铸铁件、铸钢件、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金属结构;加工:专用和通用机械零部件、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与本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原辅材料及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夏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孙公司 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共享智能装备(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昌经济开发区春谷 3D打印产业园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20年 7月 13日 法定代表人:彭凡 实际控制人:彭凡等 5人 注册资本:78,000,000元 实缴资本:78,000,000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3D打印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玩具制造;玩具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夏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孙公司。 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生产线为定制化产品,双方的交易严格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市场原则,通过商务谈判方式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分别与关联方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四川共享铸造有限公司和共享智能装备(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清砂桁架自动化生产线及相关配套附属装备,其中预计与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销售金额为 80万元,与四川共享铸造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销售金额为 280万元,与共享智能装备(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销售金额为 27.50万元。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按正常市场规则 进行,是必要及合理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此次偶发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8月 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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