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600905):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7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能 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以货币出资方式共同投资设立 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能投公司、合资 公司),其中公司拟认缴出资3.4亿元,认缴出资比例34%。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共8次,累计交易金额为 195,723.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1%;与不同 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0次。 ?本次拟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需各股东方履行内 部决策程序、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 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 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 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规模化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深度融入国家能源安全新战 略,公司拟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 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投资)在青海合资设 立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实际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三峡能源、长江电力与三峡投资以货币出资分别认缴3.4亿元、 3.3亿元、3.3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34%、 33%、33%。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长江电力、三峡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控制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长江电力、三峡投资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与其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 联人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关联交易共8次,累计交易金额 为195,723.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1%;与不 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0次。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长江电力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单位:亿元
1、基本信息
单位:亿元
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公司上述关联人的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况。 三、青海能投公司基本情况 (一)具体信息 1、基本情况 三峡能源、长江电力、三峡投资按照34%:33%:33%股权 比例设立合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实际工商注 册名称为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以实际工商注册地址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风力发 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水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 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以市场监督管理 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2、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合资公司设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 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以公司章程为准。 (二)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所有出资方均以 自有货币出资。青海能投公司由三峡能源控制并实施并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所有出资方均以 货币出资,并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长江电力、三峡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 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将有效发挥各主体技术、人才、 投资等专业能力和协同优势,为后续青海区域新能源业务高质量 开发建设提供多方保障和有力支撑。 本次关联交易,各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本次关 联交易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拟设立合资公司需各股东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办理企业登 记注册,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 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 管理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 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设立三峡集团青海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与长江电力、三 峡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为后续青海区域新能源业务高质量开发建设提供多方保障和有 力支撑。本次关联交易,各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本 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三 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 承军先生、刘姿女士、李秀峰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 外的关联交易共8次,累计交易金额为195,723.94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1%。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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