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60307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7:59:22 中财网
原标题:热威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浙江杭州
2026 8 21
年 月 日
目录
会议资料...............................................................................................................................-1-
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7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9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3
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在议案讨论阶段可就议案内容进行提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作自我介绍并说明其所持股份数量。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14: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楼冠良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介绍到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三、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审议各项议案: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三: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并现场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汇总结果;
十一、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82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要求未完全达标、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等情况,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8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2,212股。2026年7月24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根据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248.311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0,240.0899万元,总股本由40,248.3111万股变为40,240.0899万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原章程内容修订后内容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248.3111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240.0899万元。
   
2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40,248.3111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40,248.3111 为:普通股 万股。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40,240.0899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40,240.0899 为:普通股 万股。
   
   
3第一百六十条 ……第一百六十条 ……
 3、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 配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确保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实行与公司一致的财务 会计制度;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额 的金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60%,确保公司有能力实施当 年的现金分红方案,并确保该等分 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 给公司。 ……3、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 配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确保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实行与公司一致的财务 会计制度;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额 的金额应确保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 的现金分红方案,并确保该等分红 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 公司。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议案二: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4,000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1,249.60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92,423.1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80,562.70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9月5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4,000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1,249.60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2026年7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结项名称结项时间募集资金承 诺使用金额 (万元)募集资金实 际使用金额 (万元)节余募集资 金金额(万 元)
年产4,000万 件电热元件 生产线扩建 项目2026年7月 31日45,568.1839,150.656,417.53
杭州热威汽 车零部件有 限公司年产 500万台新能 源汽车加热 管理系统加 热器项目2026年7月 31日24,089.1712,902.6511,186.52
技术研发中 心升级项目2026年7月 31日6,315.984,764.101,551.88
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后净额2,093.67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注2]21,249.60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 应金额?补流,21,249.60万元
注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1,183.53万元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但尚未达到置换条件的票据余额49.75万元,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和待置换的票据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2:“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包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银行活期利息等,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3: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21,249.60万元,除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之外,尚有4,084.08万元资金用于短期现金管理,待后续到期后,将统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项目预期效益达标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3、公司募投项目“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除工程建设投资中的员工宿舍子项(计划投入金额为7,492万元)外,其余车间改造、设备投资等内容均已按计划完成投资,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预计效益可实现。该员工宿舍子项未实施的原因主要系在该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员工宿舍的政府规划审批及后续竣工验收等环节流程较长、耗时超出预期,导致该子项建设进度无法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完成。鉴于该子项不影响整体项目的移交及运营,为保证项目整体及时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公司经审慎评估,决定对已建成部分办理项目结项,后续该员工宿舍的建设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择机实施。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1,249.60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议案三: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4,589.3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539.38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1.75%(低于30%),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92,423.1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80,562.70万元
超募资金金额4,589.38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9月5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相关变更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拟
   (万元)投入金额 (万元)
1年产4,000万件电热元件生产 线扩建项目安吉热威54,289.6545,568.18
2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 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热威汽零28,662.9724,089.17
  泰国汽零  
3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热威股份6,315.986,315.98
合计89,268.6075,973.32  
注1:“安吉热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热威汽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泰国汽零”为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热威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

注2: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超募资金金额4,589.38万元
前次已使用金额4,050.00万元
本次使用用途及金额?其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39.38万元
(一)超募资金的前期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前期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9月5日  
使用方式使用金额董事会审议通过日 期股东会审议通过日 期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50.002025/9/242025/10/1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50.002024/9/242024/10/1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50.002023/9/152023/10/9
(二)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39.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4,589.38万元,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539.3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75%。截至届时本次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实施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前次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间隔12个月后方能实施。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
(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因此,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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