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智领(601717):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 2026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 会议资料2026年8月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 2026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 会议须知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网络投票方式不适用于H股股东。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需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应首先报告股东名称/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导致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股东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会议主持人有权根据会议进程和时间安排宣布暂时休会,如等待计票、等待网络投票期间等情况。 九、公司A股股东的投票注意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2);H股股东的投票注意事项详见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日期为2026年8月5日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告》《2026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有关通函。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 2026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25日下午14:00 现场会议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167号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人员 二、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代表资格审查结果 三、逐项审议本次股东会议案 (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相应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问询或发言 五、推选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股东现场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监票人统计、宣布临时股东会和类别股东会现场表决结果八、休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布临时股东会和类别股东会各议案投票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确认表决结果,发表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现提请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就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进行逐项审议: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的倡议》,落实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A股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50%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50%用于在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依照回购价格上限21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如下: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50%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数将向上取整),50%用于在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股数将向下取整)。本次回购完成后,对于拟用于注销的股份,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公司将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九)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将适时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临时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如需)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数量、金额及回购后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需注销已回购股份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知债权人,实施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并办理相关事项;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7、与专业中介机构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如需),借助专业交易能力,为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提供综合服务; 8、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9、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临时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公司股东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可能存在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中,部分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未及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于2026年7月3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45)。 现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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