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捷佳伟创(300724):2026年度预计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预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在2026年度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含票据池业务)、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履约担保等融资业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以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子公司(包含授权期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全权办理担保相关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常州捷佳创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常州捷佳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各类融资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3,9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 (二)保证人(乙方):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三)被保证的主债权 1、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6年7月23日至2029年7月22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大写)壹亿叁仟玖佰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常州捷佳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上述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还包括:甲方依据与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环融联易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电子供应链数字信用凭据(融易单)融资业务合作协议》(编号ICBC-LLS-20251218)项下常州捷佳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作为成员单位签发的数字信用凭据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担保范围 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化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六)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4,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9.55%,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4,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0%。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4,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0%,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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