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科技(300784):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7:15:30 中财网
原标题:利安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84 证券简称:利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李士峰先生、邱翌女士、陈小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檀国民先生、程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和陈军、周央国(上述股东合计持股超过1%)联合提名汪永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同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中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檀国民先生为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6日
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士峰先生:男,197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奉化市机关事务局职员,奉化市经济开发区招商投资中心职员、副主任,宁波普莱特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利安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李士峰先生通过浙江铪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9%,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3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与公司董事、总经理邱翌女士系夫妻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邱翌女士:女,1978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博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卫视新闻部制片人,宁波广播电视集团主持人,宁波利安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邱翌女士通过浙江铪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8%、通过宁波创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9,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3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与公司董事长李士峰先生系夫妻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陈小辉先生: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经理。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

陈小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汪永斌先生:男,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教授职称。曾在浙江农业大学宁波分校任教。曾任浙江万里学院教授、汽车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汽车技术实验室主任、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大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获浙江省和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浙江省高等院校优秀青年教师等。

汪永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5.4条、3.5.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檀国民先生: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会计、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投资总监、新奥集团总部资本运作总监、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FO兼董秘兼副总裁、新信(天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伙人、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CFO,2025年7月至今任新信(天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伙人。

檀国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5.4条、3.5.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程慧女士: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法律专业人士。曾任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蓝泓律师事务所主任,2017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天册(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慧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5.4条、3.5.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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