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丰山集团(603810):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6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丰山生化资金需要,近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1.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丰山生化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6年保字第210600933号),为丰山生化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6年保字第210601033号),为丰山农化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6年保字第210601133号),为丰山全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丰山全诺提供担保时,丰山全诺的其他股东南通全诺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全诺”)按持股比例34%为前述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5.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编号:BZ10270126008888),为丰山全诺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丰山全诺提供担保时,丰山全诺的其他股东南通全诺按持股比例34%为前述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丰山生化、丰山农化、丰山全诺生产经营、业务拓展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同意为丰山生化、丰山农化、丰山全诺分别提供不超过117,500万元、20,900万元、10,900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担保及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丰山生化、丰山农化、丰山全诺与相关金融机构或合作方等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相关方 保证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债务人: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10,000万元 3、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二)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6年保字第210600933号),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相关方 保证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债务人: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15,000万元 3、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6年保字第210601033号),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相关方 保证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债务人:江苏丰山农化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3,000万元 3、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6年保字第210601133号),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相关方 保证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债务人: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1,000万元 3、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编号:BZ10270126008888),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相关方 保证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债务人: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1,000万元 3、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贵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本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丰山生化、丰山农化、丰山全诺生产经营、业务拓展和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及丰山生化、丰山农化、丰山全诺经营业务的开展,促进其各项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均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1,334.30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73%。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余额为31,934.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77%。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