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301178):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22:02:39 中财网
原标题:天亿马: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6-047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概述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或“天亿马”)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或“天亿马”)发展战略及业务需求,加快推进词元(Token)工厂及运营项目建设快速落地,公司拟与非关联方广东璞玉圆明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玉科技”)、关联方马翊珽先生、林树生先生共同投资,成立广东亿拓词元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下文简称“标的公司”)。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非关联方璞玉科技出资4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4%;关联方马翊珽
先生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关联方林树生先生出资50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5%。

(二)关联关系说明
林树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林树生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马翊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马翊珽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马翊珽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马翊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林树生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广东省汕头市,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林树生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璞玉圆明体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6-05-22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侨韵路22号(深汕数字科创产业园)12栋二层 144号工位
法定代表人王泽欣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 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 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 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 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网络 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 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数字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 版发行);物联网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控制关系王泽欣认缴出资额510万元,占出资比例51%;林裕强认缴出 资额490万元,占出资比例49%。
璞玉科技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经核查,璞玉科技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登记在册的
前十名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亿拓词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注册金额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卫星遥感数 据处理;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软件开发;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 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 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 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网络技术 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5G通信技术
 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 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 片设计及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 外);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咨询策划服务;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标的公司名称、住所等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方认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资金来源
天亿马45045%货币自有资金
璞玉科技44044%货币自有资金
马翊珽606%货币自有资金
林树生505%货币自有资金
(三)标的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及其他交易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
交易事项,系交易各方按对应权益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璞玉圆明体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马翊珽
丁方:林树生
(一)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股东认缴金额(万元)认缴比例出资方式
45045%货币
44044%货币
606%货币
505%货币
合计1,000100%-
(二)公司治理
1.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3
名,乙方推荐2名;丙方、丁方与甲方系一致行动人。

2.标的公司设董事长,由甲方推荐人员担任;董事长为标的公
司法定代表人。

3.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

4.标的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甲方推荐,任期不超过三年,可
连聘连任。

5.标的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甲方推荐,董事会任命。标
的公司财务参照甲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纳入甲方财务管理体系。

(三)股东权利与义务
1.各出资方提供注册标的公司的全部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真实
合法有效,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2.出资方保证严格遵守标的公司《公司章程》约定的各项规定
及守则,依法履行职能职责。

(四)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在协议期内,各方不得随意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2.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国家重大政策变化及自身主观能
力确实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本协议可自然终止,各方责任自行负责,不得追究任何一方责任。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或导致本协议无故终止或
不良影响的行为,除依法承担实际损失赔偿金外,还需承担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及其产生的关联费用,包括资本金与资金成本、违约金及诉讼或执行产生的全部费用,违约金不得超出实际损失总金额的
30%。

(六)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另协议中各方如需涉其他需补
充事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协议的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本次与关联方及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标的公司,主要为加
快推进词元工厂及运营项目快速建设,推进公司“人工智能+”行动
计划落地。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托汕头海上风电资源优势和国际海缆登陆站通道优势,新设立标的公司词元工厂运营平台建成投产后,有望提升上市公司词元服务能力,实现经济效益。

(二)存在风险
标的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
理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关注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动态,及时跟进标的公司各
项工作开展情况,强化风险防范运行机制,降低经营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基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经各投资
方友好协商后确定,有利于分摊词元工厂建设及运营中的经营风险,进而降低上市公司资金风险。此外,通过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层面持股,可促进个人发展与公司战略目标深度协同,强化管理层与公司创新业务的利益绑定,推动词元服务业务的快速落地、稳健发展。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契合公司“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有利于公司词
元服务业务落地及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以及向林树生先生发放薪
酬外,截至本公告日林树生先生因工作履职需求向公司申请备用金余额为11.59万元。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以及向马翊珽先生发放董
事津贴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与马翊珽先生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及其他第三方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求。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明玲、马学沛、马翊珽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
(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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