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达(30017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22:02:25 中财网
原标题:四方达: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26-046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4日14:30
2 2026 8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年 月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大街109号四方达四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海江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02人,代表公司股份151,857,835 31.4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股份145,432,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00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94人,代表公司股份6,425,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9%。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5% 499
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人,代表公司股份12,101,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4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5,676,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4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494人,代表公司股份6,425,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9%。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委派两名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24,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2%;反对6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6%;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8,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94%;反对6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73%;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137,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55%;反对7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6%;弃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381,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456%;反对7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29%;弃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6%。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56,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8%;反对5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45%;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50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89%;反对5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48%;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58,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56%;反对5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1%;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502,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04%;反对5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79%;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7%。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4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132,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4%;反对7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2%;弃权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376,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76%;反对7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99%;弃权2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34,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5%;反对5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6%;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78,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488%;反对5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13%;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6限售期安排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45,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5%;反对59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1%;弃权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89,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372%;反对59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27%;弃权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7滚存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167,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6%;反对6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2%;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11,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76%;反对6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6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1%。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63,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8%;反对5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9%;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507,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909%;反对5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14%;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9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40,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2%;反对5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6%;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84,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59%;反对5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85%;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7%。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4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5%;反对5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4%;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90,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88%;反对5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80%;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151,118,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3%;反对7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9%;弃权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362,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927%;反对7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70%;弃权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24,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7%;反对6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9%;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8,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37%;反对6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30%;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4%。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147,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9%;反对6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9%;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391,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266%;反对6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78%;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7%。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4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1%;反对5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3%;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90,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38%;反对5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19%;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49,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1%;反对5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8%;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93,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694%;反对5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05%;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1%。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151,130,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13%;反对7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2%;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375,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35%;反对7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99%;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6%。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方海江先生作为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139,610,024股,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非关联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含网络投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有效表决权股数为12,247,811股。

表决情况为:同意11,850,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45%;反对3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99%;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704,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54%;反对3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69%;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马可律师、杨亚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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